
(1).分為四份。《左傳·昭公五年》:“四分公室, 季 氏擇二。”
(2).向四方散開。 漢 焦贛 《易林·豫之觀》:“十裡望煙,散渙四分;形容滅亡,終不見君。”
(3).指四分曆。《後漢書·律曆志中》:“今改行《四分》,以遵於 堯 ,以順 孔聖 奉天之文。”《清史稿·時憲志一》:“ 梅文鼎 研精天算,由《授時》以溯《三統》、《四分》以來諸家之術。”
指佛教法相宗(唯識宗)的“四分”說,即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 清 龔自珍 《最錄八識規矩頌》:“師復念法相宗大綱在八識,大緯在四分,乃製此頌一十二章,分四大支。”
指事物被分割為多個部分的狀态。
《漢書·地理志》載“四分五裂”形容國土分裂,如“周室既衰,諸侯力政……分為七國,四分五裂” (來源:漢典網)。
描述事物分散或意見分歧,如“團隊意見四分,難以達成共識”。
表示整體被均分為四等份。
“四分位數”(Quartile)是統計學概念,将數據分為四部分(如第一四分位數Q1)。公式:
$$ Q1 = frac{n+1}{4} text{位的數據} $$
(來源:台灣教育部《統計學名詞》)
古代長度單位“分”的倍數,如《孫子算經》載“十厘為分,十分為寸”,四分即四分之一寸。
強調徹底破碎或瓦解的狀态。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為“形容分散、不完整、不團結”(來源:商務印書館)。
《戰國策·魏策一》中張儀勸魏王:“諸侯四通,條達輻辏,無有名山大川之限……此所謂四分五裂之道也。”
“四”為象形字,甲骨文作“亖”,表基數;“分”從“八”(别離義)從“刀”,會意分割(《說文解字》)。
“四分”以數詞強化“分”的動作結果,凸顯分割的明确性。
參考資料:
“四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種含義,以下是常見的解釋:
統計學中的四分位數 指将一組數據按大小排序後分為四等分的三個臨界點,分别稱為:
曆史/制度中的“四分” 中國古代曾用“四分”描述分封或劃分,如周代“分封諸侯,天下四分”。現代某些領域(如評分體系)也可能用“四分制”表示等級劃分。
日常用語 表示将事物分成四部分,例如“把蛋糕四分了”。
音樂術語 指“四分音符”,時值為全音符的1/4,常見于樂譜記法。
其中,統計學中的“四分位數”是學術領域最常用的含義。若需具體領域(如數學計算)的擴展說明,可補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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