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五代史·李琪傳》載, 唐 朝 大明宮 中的 紫宸殿 稱閤,是天子于朔望日接見群臣的便殿(一說為前殿,見 宋 王溥 《唐會要·大明宮》)。後因以“伏閤”指朝臣俯伏閤下向天子奏事。《舊唐書·崔仁師傳》:“會有伏閤上訴者, 仁師 不奏, 太宗 以 仁師 罔上,遂配 龔州 。” 宋 無名氏 《儒林公議》卷上:“時 孔道輔 為禦史中丞, 範仲淹 居諫職,知不可以偏言奪,乃相舉牽臺諫合入,伏閤拜疏。”
“伏閤”是古代中國朝臣向皇帝奏事的一種禮儀性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伏閤”指朝臣俯伏于閤(即宮殿的便殿或前殿)下,向天子呈報事務的儀式。其中“伏”指俯身行禮,“閤”特指紫宸殿這一場所。
曆史背景與場所
該詞源于唐朝大明宮的紫宸殿。據《新五代史·李琪傳》記載,紫宸殿在朔望日(農曆初一、十五)作為皇帝接見群臣的便殿(一說為前殿),因此“伏閤”成為固定儀式的代稱。
文獻依據
宋代王溥《唐會要·大明宮》和《舊唐書·崔仁師傳》均提到相關事例,如唐太宗時期有官員因未及時上報“伏閤”奏事而被貶谪,說明其政治重要性。
詞義演變
最初為具體場景描述,後引申為臣子向君主進谏、奏事的象征性行為。宋代《儒林公議》中記載孔道輔、範仲淹等官員“伏閤拜疏”,即用此典故表達谏言舉動。
字形與讀音
“閤”為“閣”的異體字,此處讀作“hé”,指宮殿側門或便殿。需注意與“合”(hé/gě)區分,避免混淆。
“伏閤”是結合具體場所與禮儀制度的政治術語,反映了古代君臣互動模式。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新五代史》《唐會要》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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