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軍機,軍務。《魏書·酷吏傳·羊祉》:“ 祉 志存埋輪,不避強禦;及贊戎律,熊武斯裁。”《隋書·梁睿傳》:“公既上才,若管戎律,一舉大定,固在不疑。” 唐 岑參 《入劍門作寄杜楊二郎中》詩:“良籌佐戎律,精理皆碩畫。”《金史·楊伯雄傳》:“ 晉武 平 吳 皆命将帥,何勞親總戎律。”
(2).軍紀;軍法。 唐 陳子昂 《為金吾将軍陳令英請免官表》:“上不能允副聖心,中不能匡正戎律。”《明史·翟鵬傳》:“有逡巡觀望幸苟全,而力戰當先者反以損軍治罪,非戎律之平。”
"戎律"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曆史底蘊的軍事術語,其釋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指軍事紀律或戰争法則。該詞由"戎"(古代對兵器的總稱,引申為戰争)和"律"(法度、規則)構成複合詞,《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軍機要務或治軍法則",強調其規範軍隊行為的本質屬性。
二、出處與語義演變
三、現代語境下的使用 主要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和軍事理論研究領域,如《中國軍事百科全書》将其列為古代軍事管理制度的重要概念。在文學創作中多用于營造曆史戰争場景的莊重感,例如"将軍厲戎律,三軍肅然"的修辭表達。
近義詞辨析:與"軍紀"相比,"戎律"更側重成文法規體系;與"兵法"相較,則弱化戰略層面而強調制度層面。反義詞為"戎懈",見《左傳》"師無戎律,士有戎懈"的對應表述。
“戎律”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涉及軍事領域,具體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軍機與軍務
指軍事行動中的策略、事務或指揮管理。例如《魏書·酷吏傳·羊祉》提到“及贊戎律,熊武斯裁”,意為參與軍事謀劃;唐代岑參詩中也用“良籌佐戎律”形容軍事策略的輔助作用。
軍紀與軍法
強調軍隊的紀律規範和法律約束。如唐代陳子昂在奏表中提到“匡正戎律”,指整頓軍紀;《明史·翟鵬傳》亦批評“非戎律之平”,反映軍法執行不公的現象。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現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但在研究曆史、古文時需注意其雙重含義。例如《金史》中“親總戎律”指皇帝親自掌管軍務,而《隋書》稱“管戎律”則強調軍事管理能力。
(綜合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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