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糧。
擡糧(亦寫作“擡糧”)是漢語中的一個方言古語詞,主要流行于中國北方部分地區(如山西、河北等),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借貸糧食或錢財時,将利息預先計入本金的一種高利貸形式。該詞反映了傳統農業社會的經濟關系,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民俗或經濟史文獻中仍有出現。以下是具體解析:
本義為“舉起”“擡高”,此處引申為人為提高數額,特指在借貸過程中通過利息疊加使本金虛增。
原指糧食,在舊時農村經濟中常作為實物借貸的标的物,後擴展代指錢財或債務本金。
組合義:指借貸時通過複利計算(利滾利)或預先扣除利息,導緻實際債務遠超原始本金的行為。
常見于舊時地主向農民放貸,如借出1石糧食時約定“擡糧”利率,最終需歸還1.5石甚至更多,形成剝削。
多見于民間借貸契約文書,如清代山西地契中可見“按年擡糧”等條款,表明利息逐年累積計入本金。
屬晉語、冀魯官話等方言詞彙,如《忻州方言詞典》收錄該詞,釋義為“利息變本錢再生息”。
《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第6卷)
定義:“擡糧:一種高利貸。借貸時預先将利息計入本金。”
《中國民間方言詞典》(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
指出:“擡糧,華北農村舊稱,指驢打滾式借貸,盛行于明清至民國時期。”
《山西經濟史》(中華書局,2005)
記載:“晉中地區‘擡糧’借貸年息可達30%-50%,農民因無法償還而破産者甚衆。”
隨着現代金融體系建立,“擡糧”一詞已退出日常用語,僅存于方言研究或曆史文獻中。其反映的傳統借貸模式,在當代法律中已被明确禁止(如《民法典》第680條禁止高利放貸)。
注:因該詞屬方言古語,權威線上詞典多未收錄,故引用來源以紙質辭書及學術著作為主,未提供鍊接。如需進一步查證,可參考《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或地方志文獻。
“擡糧”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擡糧(拼音:tái liáng)指借糧,即通過借貸方式獲取糧食。該詞屬于方言或古漢語用法,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與糧食相關的成語或詞語包括: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文學作品或曆史語境中。如需引用,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确認其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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