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edestinate] 指前世的命運。佛家認為今生的命運是由前世行為的善惡決定的
沙門問佛,以何因緣,得知宿命,會其至道?——《四十二章經》十三
(1).前世的生命。佛教認為世人過去之世皆有生命,輾轉輪回,故稱宿命。《四十二章經》十三:“沙門問佛,以何因緣,得知宿命,會其至道?” 唐 白居易 《自解》詩:“我亦定中觀宿命,多生債負是歌詩。” 宋 李昌齡 《樂善錄》卷下:“ 潁川 一異僧,能知人宿命。時 歐陽永叔 領郡事,見一女妓,口氣常作青蓮花香,心頗異之,舉以問僧。僧曰:‘此妓前生為尼。’”
(2).指佛家宿命之說。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尤悔》:“ 阮思曠 奉大6*法,敬信甚至。大兒年未弱冠,忽被篤疾。兒既是偏所愛重,為之祈請三寶,晝夜不懈。謂至誠有感者,必當蒙祐。而兒遂不濟。於是結恨釋氏,宿命都除。”
(3).猶言生來注定的命運。 章炳麟 《四惑論》:“其始本以對越上神,神教衰而歸敬于宿命,宿命衰而歸敬于天鈞,俞穴相通,源流不二。” 廖仲恺 《錢币革命與建設》:“輸入超過輸出,已成 中國 國際貿易上之宿命。” 郭沫若 《反正前後》第一篇六:“然而一被舉出,我總還是要去擔任,或許也怕是我生來便賦有一種愚而好自用的宿命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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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是一個融合宗教、哲學與文化内涵的複雜概念,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宿命原指星宿運行規律對人事的影響。古代通過天體運動推測人間禍福,認為前世的因決定今生的果,形成“生來注定”的命運觀。如《步虛辭》中“宿命積福應”即體現這種因果關聯。
佛教輪回觀
佛教認為衆生經曆六道輪回,前世行為(業力)決定今生境遇。例如《四十二章經》提到“今生命運由前世善惡決定”,這種因果鍊被稱為宿命。
宿命通與宿命明
佛教修行者可通過神通了解過去世經曆(宿命通),達到徹底覺悟則稱宿命明。
中國傳統文化
儒家子夏提出“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道家也強調自然規律對命運的主宰,形成“天命不可違”的集體認知。
西方宿命論
古希臘神話中命運三女神編織人類命運線,宙斯也無法幹預,與東方宿命觀形成跨文化呼應。
部分觀點認為宿命論是消極人生觀:
北周《步虛辭》用“宿命積福應”表達因果觀,白居易詩句“我亦定中觀宿命”則體現對輪回的思考。
提示:宿命論在不同語境下有差異,宗教中側重因果業力,哲學領域則涉及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的辯論。如需具體案例分析,可參考佛教經典或中西哲學對比文獻。
《宿命》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人生前世或天意安排對個人造成的不可改變的命運安排。它與個人的命運緊密相關,指的是注定發生的事情,不受個人意願和努力的影響。
《宿命》這個詞的部首是宀,它表示與“宅”相關的意思。《宿命》一共有9個筆畫。
《宿命》一詞最早出現在《周易·系辭上》中,是古代中國哲學思想中的一個概念。古人認為,人的一生受到天命的限制,無法改變,被稱為宿命。繁體字中,《宿》的右邊有一個“箸”的部分,表示命運的承擔和背負。
在古代漢字中,《宿》字是由兩個部分組成的:宀和胥。宀表示屋頂,胥則是古代官府中掌管罪犯、奴隸的官員。所以,《宿》字古時候寫成,它象征着一個被安排在某個官方機構中的人,必須遵守特定的規則和命令。
1. 他的一切努力都無法逃脫他宿命中注定的失敗。
2. 盡管她努力改變自己的宿命,但事實上她并沒有成功。
3. 面對他的宿命,他選擇接受并從中尋找生活的意義。
宿命無常、宿命論、宿命輪回
命運、天命、宿世、注定
自由、選擇、機遇、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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