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立嫡長子為儲君。 南朝 梁 沉約 《立太子恩诏》:“王公卿士,鹹以為樹元立嫡,有邦所先,守器傳統,於斯為重。”
“樹元立嫡”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主要用于描述傳統宗法制度中的繼承規則。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确立嫡長子(正妻所生的長子)為儲君或家族繼承人,強調嫡系血脈的優先繼承權,排除其他子嗣或親屬的繼承可能。
詞義拆分:
曆史背景: 源于中國古代宗法制度,旨在通過明确的繼承規則避免權力争奪,維護家族或王朝穩定。南朝梁沈約在《立太子恩诏》中提到:“樹元立嫡,有邦所先”,表明這一制度在當時被視為國家治理的重要原則。
主要見于南朝梁沈約的诏書,後被收錄于《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若需完整文獻或更多例句,可參考相關曆史典籍或權威詞典。
樹元立嫡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為了确立一個人的地位或者權威,而排除其他競争者。
這個詞可以拆分為“木”、“原”、“立”、“女”、“示”五個部首。樹元立嫡共有十五個筆畫。
這個成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官場的選拔制度。樹元立嫡來源于《尚書·威儀》:“為王者則班其族,樹其元,立其嫡。”意指要在王室中确立合法繼承人的地位。
在繁體字中,樹元立嫡的寫法保持不變,依然是「樹元立嫡」。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有所不同。樹元立嫡在《康熙字典》中的寫法為「樹元立嫡」。
以下是一個例句:“我們要樹元立嫡,确保公司的領導權穩定不變。”
相關的組詞有:樹立、元首、立嫡、嫡長子。
近義詞包括:确立、立定、确保。
反義詞包括:不能、不确定、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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