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彈劾诋毀。 明 徐渭 《季先生祠堂碑》:“間有稍疑之者,謂先生當 長沙 時,以嚴以涅,為人所彈詆罷。”
彈诋(tán dǐ)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動詞,最早見于古代文獻,其核心含義指“以激烈言辭抨擊、诋毀”,常伴隨對他人行為或品行的否定性評價。該詞由“彈劾”與“诋毀”二義複合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訓釋為“彈劾诋毀”,強調通過公開指責達到貶損目的的行為特征。
從詞源演變角度考察,“彈诋”在漢代已作為固定搭配出現。《漢書·杜業傳》載“(翟)方進終不舉白,專作威福……業上書言(王)氏世權日久,彈诋宦官”,此例顯示該詞多用于朝堂政治語境,特指官員間的相互攻讦。至明清時期,詞義擴展至文學批評領域,如《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某典籍“彈诋先儒,頗乖著書之體”,此處指對學術觀點的嚴厲批駁。
在語法功能上,“彈诋”屬于及物動詞,典型句式結構為“彈诋+對象+内容”,如《資治通鑒·漢紀》中“禦史彈诋其(梁冀)奢僭之罪”。現代漢語中雖不常用,但在曆史研究、古典文學解析等專業領域仍具應用價值,如描述古代黨争時稱“東林黨人屢遭閹黨彈诋”。
語義強度方面,“彈诋”較普通批評更具攻擊性,明代《萬曆野獲編》特别指出“彈诋之辭多過其實”,揭示其常含誇大失實的特點。這種言語行為在中國傳統禮法體系中,既可作為監察制度的組成部分,也可能淪為政治鬥争的工具,需結合具體曆史語境辨析其性質。
“彈诋”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dàn dǐ,其核心含義為彈劾诋毀,指通過檢舉、抨擊(彈劾)的方式對他人進行诽謗或攻擊。以下是詳細解析:
組合後,“彈诋”強調在彈劾過程中帶有主觀惡意或诽謗成分,可能超出合理檢舉範疇。
“彈诋”是結合“檢舉”與“诽謗”的複合詞,多用于描述帶有主觀惡意的彈劾行為。其權威解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及曆史文獻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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