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vorce; go to Reno] 脫離夫妻婚姻關系
解除婚姻關系。後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晉書·愍懷太子遹傳》:“初,太子之廢也。妃父 王衍 表請離婚。”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賢媛》:“ 賈充 前婦是 李豐 女, 豐 被誅,離婚徙邊。”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三:“ 郭知運 以離婚為逐客。” 曹禺 《北京人》第二幕:“他,他瘋了,他要離婚。”
離婚是夫妻雙方通過法定程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以下從法律定義、程式分類及核心要素進行分項說明:
基本定義
離婚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其核心目的是終止雙方在婚姻中的權利義務,包括財産分配、子女撫養等。
法律特征
協議離婚
訴訟離婚
離婚将導緻身份關系解除,并涉及財産分割、債務處理、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問題。協議或判決内容均需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可能被撤銷或調整。
如需了解具體流程或文書模闆,可參考中的司法部示範文本。
離婚是指結婚的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當夫妻雙方因各種原因無法維持婚姻關系時,可以通過法律程式來解除婚姻,使雙方恢複單身狀态。
離婚的拆分部首是禾和女,分别代表稻谷和女性。其中“禾”表示與農業相關的事物,“女”則表示女性。
離婚的筆畫有9畫。
離婚一詞最早出現在《戰國策·齊策一》一文中,但當時的意思與現代離婚的概念不完全相同。在古代,有時也稱離婚為“破字”或“解字”。
離婚的繁體字為「離婚」。
在古代,離婚的漢字寫作「厊婚」。該寫法在現代已經不再使用。
1. 他們經過長時間的溝通和努力,最終決定離婚。
2. 離婚對于雙方來說都是一種解脫,能夠解除彼此的痛苦。
離異、離婚證、複婚、離婚率、離婚協議、離婚程式
離異、解除婚約、解婚
結婚、婚姻、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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