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韻文散文兼用,可以連講帶唱的通俗文藝形式。如古代的變文和諸宮調,現代的評彈和大鼓。也叫講唱文學。 阿英 《晚清文學叢鈔·說唱文學卷叙例》:“這一冊書輯錄的内容是在說唱文學的範圍之内。所收作品,代表晚 清 各階段的通俗文學,主要是時調、歌謠、彈詞和地方戲。”
說唱文學是中國傳統民間文藝的重要形式,指以口頭說唱方式進行表演的叙事性文學作品。其核心特征在于語言的口頭性、表演的即時性與内容的叙事性,通常由職業或半職業藝人在市井、廟會等場所表演。以下是其詳細釋義與特征:
說唱文學是韻散結合、說唱相間的口頭表演藝術文本。藝人通過說白(散文體叙述)推進情節,結合唱詞(韻文抒情或鋪陳)增強感染力,輔以簡單樂器伴奏。這種形式源于古代民間講唱傳統,成熟于宋元時期,如宋代的鼓子詞、諸宮調等。
口頭性與通俗性
語言以方言口語為主,注重節奏韻律,便于記憶與傳誦。内容多取材曆史演義、民間傳說(如《三國》《水浒》),貼近民衆生活情感。
叙事性與表演性
以連貫的故事情節為核心,通過藝人“一人多角”的表演(如評彈、鼓書),模拟人物對話與場景,實現“說中有戲,唱中帶情”的藝術效果。
地域性與多樣性
因方言和音樂差異形成豐富的地方曲種,如蘇州評彈、京韻大鼓、山東快書等,各具語言特色和音樂體系。
說唱文學是市井文化的活态載體,承載倫理觀念、民俗風情與集體記憶。2006年,蘇州評彈、東北大鼓等多項說唱藝術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當代創作者亦嘗試将傳統叙事手法融入嘻哈說唱等新形式,延續其叙事生命力。
權威參考來源:
說唱文學是中國傳統民間文藝的重要形式,指通過說、唱結合或交替表演的文學體裁,兼具韻文與散文特點。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定義與形式 以講唱結合為特色,既包含口語化叙述(說書),又融入音樂性唱詞。表演時通常需要配合樂器,如大鼓、三弦等,形成獨特的叙事節奏。
曆史淵源 最早可追溯至先秦《詩經》《楚辭》,在唐代變文、宋元諸宮調等藝術形式中成熟發展。敦煌出土的變文寫本是早期典型代表,通過韻散結合講述佛教故事或曆史傳說。
主要分類
文化功能 兼具娛樂與教育作用,常在傳統節日、廟會中表演,既傳遞曆史故事(如《三國演義》評書),也反映民間價值觀。現代更衍生出結合流行文化的音樂形式。
代表作品 古代有《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近現代如京韻大鼓《丑末寅初》、蘇州評彈《珍珠塔》。
權威詞典《漢典》将其定義為“韻文散文兼用的通俗文藝形式”,強調其口頭表演特性。如需深入研究,可參考《晚清文學叢鈔·說唱文學卷》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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