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五眼”之一。謂菩薩為度脫衆生而照見一切法門之眼。《無量壽經》卷下:“法眼觀察,究竟諸道。慧眼見真,能渡彼岸。” 慧遠 義疏:“智能照法,故名法眼。” 宋 蘇轼 《十6*八6*大阿羅漢贊·阿氏多尊》詩:“各研於心,得法眼正。” 清 俞樾 《茶香室三鈔·佛肉眼見四十裡》:“佛氏五眼:一曰肉眼,二曰天眼,三曰慧眼,四曰法眼,五曰佛眼。”
(2).指敏銳、精深的眼力。 明 屠隆 《綵毫記·預識汾陽》:“ 李先生 人天法眼,説此人奇偉必是不凡。”《儒林外史》第四回:“我這老師看文章是法眼,既然賞鑒令郎,一定是英才可賀。” 魯迅 《呐喊·明天》:“ 王九媽 ,你有年紀,見的多,不如請你老法眼看一看。”
關注詞典網微信公衆號:詞典網,回複:法眼漢語 快速查詢。
“法眼”是一個源自佛教的詞彙,具有宗教和世俗雙重含義,以下從不同維度進行解釋:
五眼之一
法眼是佛教“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中的第四層次,僅次于佛眼。菩薩通過法眼洞察一切法門,引導衆生脫離苦海,具有度脫衆生的智慧。
經典出處:
功能與境界
法眼不僅能看到現象,還能理解其因果規律,并具備介入事物本質的能力。例如,氣功界認為法眼層次者可實現“質能互換”,如搬運物體(注:此解釋多見于民間,非正統佛經内容)。
在文學和日常語境中,法眼比喻敏銳、精深的洞察力,常用于贊譽他人:
法眼既指佛教高階智慧,也泛指向往真理的深刻洞察力。其内涵融合宗教修行與世俗智慧,體現了東方文化中對“見微知著”能力的推崇。
《法眼》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明察秋毫、看透問題的眼睛,也可以指具備卓越洞察力和判斷力的人。
《法眼》的部首是目部,拼音是mù,表示與眼相關的字。筆畫數是15畫。
《法眼》一詞最早出現在佛教經典中,用以形容佛陀具備的無所不見、無所不知的智慧。後來,這個詞被引申為智慧的象征,用來形容人具有敏銳的洞察力和判斷力。
《法眼》的繁體字是「法眼」。
在古代,「法眼」這個成語的寫法并沒有統一規範。有時候會寫作「法目」,有時候會寫作「瞻目」,用以形容人具備極高的智慧和洞察力。
1.小明的法眼看透了這個問題的本質。
2.這個律師憑借他的法眼,成功辯護了無辜的被告。
1. 法寶:指佛教中的法門、法則,也可以泛指一切有特殊作用的工具。
2. 法律:指國家權威機關制定的統治和引導社會行為的規範。
3. 法規:指國家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1. 慧眼:指洞察事物本質的眼睛或人。
2. 明察:指聰明、明智,洞察事物的内在道理。
3. 目光獨到:指眼光獨特,觀察問題的角度獨特。
1. 迷眼:指對事物缺乏洞察力,不能明察真相。
2. 盲目:指對事物缺乏辨别能力,盲從他人或主觀臆斷。
3. 無知:指缺乏知識和了解,對事物認識不清楚。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