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之禍害;水災。《管子·度地》:“ 桓公 曰:‘願聞水害。’” 唐 元稹 《沂國公魏博德政碑》:“ 滑 以水害聞於朝,請移 河 於 衛 之四十裡。” 明 徐光啟 《農政全書》卷十三:“其間水利當興,水害當除。” 蘇曼殊 《天涯紅淚記》第二章:“ 顓頊 有 共工 之陣,以平水害。”
水害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指因洪水、暴雨、積水等自然或人為因素導緻的水災及其引發的破壞性後果。該詞強調水體泛濫對生命財産、生态環境及社會活動造成的直接損害,屬于災害性水文現象的核心術語。
災害屬性
指由自然降水(如暴雨、持續降雨)或人工水體失控(如水庫潰壩、河道決堤)引發的突發性災害,常伴隨農田淹沒、房屋倒塌、交通中斷等連鎖破壞。《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将其定義為“因水造成的災害”。
成因分類
典型後果
包括人員傷亡、基礎設施損毀、疫病傳播及生态退化。例如《中國災害志·水災卷》記載,1998年長江流域水害導緻數千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超千億元。
在工程領域,“防治水害”指通過修建堤壩、優化排水系統等措施降低災害風險,體現主動防災理念(參見《水利工程技術規範》GB 50201-2014)。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工具書及專業文獻,未引用網絡來源以确保準确性。如需線上驗證,可訪問:
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綜合解釋,“水害”一詞的含義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定義 “水害”指由自然或人為因素導緻的水資源引發的災害,主要表現為洪水、暴雨、地下水異常等引發的破壞現象。其核心特征是“水”作為災害載體對人類社會或自然環境造成危害。
二、詞義結構
三、具體危害表現
四、防治措施 古代采用挖河修壩(如中的大禹治水方法),現代則結合水文監測、地質評估等技術手段預防。相關文獻如明代《農政全書》明确提出“水害當除”的治理理念。
五、應用語境 常見于災害報告(如“近期強降雨引發嚴重水害”)、曆史研究(如唐代元稹記載的河道遷移事件)等領域。
辦嚴賓朋滿座侈論出芽生殖鋤治得體歌東臯計妒花女多景樓發號發赀鳳池風竿墳土瀵尾改策庚申帝光顯貴孽嗐聲跺腳洪庥後老子緩動篁山宦者畫脂镂冰卉犬惛愚缣素幾硯郡牧趷躂诳世掠頭靈機旅距麥舟明黃拇戰内苑睨注彭亨辟疆園疲癃殘疾千裡骨觑見三葉蟲殺獲畲刀沈醴石決明時學石尤風胎孩投詞頽塌王公唯妙唯肖遐方絕域葉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