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郡守。郡的行政長官。舊題 宋 尤袤 《全唐詩話·黃頗》:“ 頗 , 宜春 人,與 肇 ( 盧肇 )同鄉, 頗 富而 肇 貧,同日遵路赴舉。郡牧餞 頗 離亭, 肇 駐蹇十裡以俟。”
"郡牧"是漢語曆史詞彙中具有特定行政職能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曆史演變兩方面解析:
一、字義構成 "郡"為古代行政區劃單位,始見于周代,秦漢時期發展為地方行政主體;"牧"本義為放養牲畜,引申為治理、管理,《說文解字》釋"牧"為"養牛人也",後擴展指地方長官的治理職能。二字結合形成"郡牧",專指統轄郡級區域的地方行政長官。
二、曆史職能演變
三、文化延伸意義 該詞在文學作品中常作為地方治理的代稱,如杜甫《送陵州路使君赴任》"郡牧待賢聲",既指具體官職,亦含對清明吏治的期許。
(參考文獻: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通典》、上海古籍出版社《三國志集解》)
“郡牧”一詞包含官職名稱和成語寓意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郡牧”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行政官職,相當于郡守或郡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管理郡内事務。其名稱中“郡”指行政區劃,“牧”意為管理、治理(如“牧民”即治理百姓)。
曆史背景
秦漢時期,“郡”是比縣更高一級的行政單位,郡牧需統籌賦稅、司法、民生等職責。例如《全唐詩話》記載,唐代宜春郡牧曾為舉人餞行,體現其社會管理職能。
引申寓意
該詞後來演變為成語,比喻官員應勤勉盡責、廉潔奉公,不貪圖私利。典故源于一位郡牧拒收貴重禮物,堅持清廉履職的故事。
使用示例
如:“為官者當效仿郡牧精神,以民為本。”常用于勸誡公職人員恪守職責。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背景或成語典故,可查閱《全唐詩話》或漢代職官制度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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