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ous/unfilial towards one's parents] 違反倫常,舊指謀殺尊親
逆倫重案
悖逆倫常。《東觀漢記·馮衍傳》:“然而諸将擄掠,逆倫絶理,殺6*人父子,妻人婦女。”《東周列國志》第十九回:“ 祭足 以臣逐君, 子儀 以弟篡兄,犯分逆倫,皆當聲讨。” 李國文 《冬天裡的春天》第五章:“他譴責着自己:‘我怎麼做出這種逆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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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違背人倫綱常、道德倫理的行為或關系,尤其特指在親屬關系中嚴重違反尊卑長幼秩序的行為。
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和典籍的釋義,其詳細含義可歸納如下:
違背人倫常道:
特指親屬間的嚴重罪行:
性質極其嚴重:
總結與延伸: "逆倫"一詞帶有強烈的道德譴責和法律色彩,主要描述嚴重破壞人倫關系(特别是親屬間尊卑秩序)的極端行為。它不僅是道德上的堕落,在曆史上更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在現代漢語中,該詞的使用頻率有所降低,但在描述極端違背倫理道德的行為時仍會被使用,其核心含義依然是指對基本人倫關系的嚴重背叛和踐踏。
參考來源:
“逆倫”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指向違反倫理綱常的行為,尤其在古代和舊時語境中具有特定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逆”指違背、違反,“倫”指人倫、倫理綱常。組合後表示違背社會公認的倫理道德關系。
具體指向
舊時特指對尊親(如父母、長輩)的嚴重冒犯或謀殺行為,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提到“逆倫重案”即指此類罪行。
古代典籍中的表現
近現代文學作品
李國文在《冬天裡的春天》中用“逆倫”描述主角因違背道德而産生的自我譴責,說明該詞在現當代文學中仍用于刻畫人物心理沖突。
近義詞
反義詞
如今“逆倫”一詞多用于曆史、文學或法律讨論中,日常口語較少使用。例如在司法領域,若涉及親屬間嚴重犯罪案件,仍可能沿用“逆倫”作為專業術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初刻拍案驚奇》《東周列國志》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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