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盟約。《京氏易傳·比》:“諸侯列土,君上崇之。奉於宗祧,盟契無差。”
“盟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古代用法
原指盟約,即古代諸侯或團體之間締結的契約性約定。例如《京氏易傳·比》中提到“奉于宗祧,盟契無差”,強調盟約的嚴肅性和規範性。
現代引申義
作為成語使用時,形容人與人之間的默契與信任,尤其指關系密切、互相理解的夥伴或盟友。例如“他們合作多年,早已形成盟契”。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文獻。
盟契是一個用來形容團結、合作關系的詞語,指的是彼此之間建立起的互相支持、協助、合作的關系。
盟契的拆分部首是王(玉)和口,屬于兩個部首組合的字。其筆畫數為10畫。
盟契一詞的來源較為複雜,早期的漢字寫作方式較為繁瑣,隨着時間推移逐漸簡化。繁體字“盟契”在簡化過程中保留了其古時候的寫法,并且在繁體中仍然廣泛使用。
在古時候,盟契的寫法較為有趣。上部由三個部首組成,從上到下依次是手、同、又,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漢字形态。下部是一個表示口的部首。整個字形呈現出兩個人握手表示結盟的意象。
1. 兩個國家達成了盟契,共同對抗敵人。
2. 在困難時期,他們之間建立了深厚的盟契。
3. 隻有通過建立盟契,團結一緻,才能共同實現目标。
1. 盟友:指與自己達成了盟契、建立了互相支持的合作夥伴。
2. 盟軍:指不同國家或組織組成的軍事聯盟。
3. 盟約:指通過協議或契約建立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盟契。
1. 合作:表示彼此共同努力、協作合作。
2. 聯盟:指不同組織或國家之間互相結成的聯合體,實現共同目标。
3. 協約:指通過籤訂合同或協議,達成共識并互相合作的關系。
1. 對立:指彼此立場、意見、利益相互沖突、相對抗。
2. 敵對:指兩個或多個個體、團體之間存在嚴重的敵意與對抗關系。
3. 分裂:指原本團結齊心的集體或團體分崩離析,無法形成合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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