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驗證合同。《韓非子·主道》:“有言者自為名,有事者自為形,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後漢書·襄楷傳》:“其文易曉,參同經典。” 唐 牟融 《題山房壁》詩:“參同大塊理,窺測知人心。”
(2).共同參加。《三國志·魏志·锺會傳》:“ 會 典綜軍事,參同計策,料敵制勝,有謀謨之勳。”
"參同"是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結構的詞彙,在古籍中呈現兩種核心含義:
一、典籍術語 源于東漢魏伯陽所著《周易參同契》,該詞由"參""同"二字構成哲學互釋關系。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其核心内涵為"參合《周易》、黃老、爐火三家學說而會歸于一"(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第2版),體現道家丹道思想中将《周易》陰陽理論、黃老養生學說與煉丹實踐相互印證的學術體系。該典籍被公認為道教煉丹術的經典著作,其書名中的"參同"已成為特定文化符號。
二、行為動詞 在古漢語語用中,"參同"作為動賓結構使用時,《古代漢語詞典》标注其釋義為"共同參與、協同商議"(來源: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修訂版),如《後漢書·黨锢列傳》"參同斟酌"即用此義。該用法強調多方協作的集體決策過程,常見于古代政論文獻與公文寫作,具有明确的協同性語義特征。
“參同”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含義和用法:
驗證合同
指通過對照、核實使事物或觀點相符。這一含義源于法家思想,強調“形名參同”(即言行一緻),如《韓非子·主道》提到“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
共同參加
表示多人共同參與某事,如《三國志·魏志·鐘會傳》中“會典綜軍事,參同計策”。
古籍引用
現代用法
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讨論,如“參同計策”“參同經典”等,強調協同或驗證關系。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韓非子》《三國志》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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