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分竊據上位。 宋 沉作喆 《寓簡》卷十:“僞 齊 劉豫 既僭位,大饗羣臣。” 明 屠隆 《綵毫記·漁陽鼙鼓》:“東都僭位,以誅 楊氏 為名,藉口 晉陽 之申,國號 大燕 。”
僭位(jiàn wèi)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超越本分、非法占據不應有的地位或職位,尤其用于描述古代政治領域的越權行為。
一、詞義解析
字源構成
該詞由“僭”(本義為超越身份行事)和“位”(指官職、地位)組合而成。《說文解字》釋“僭”為“假也”,段玉裁注:“僭者,以下拟上,借彼而代之也”(來源:漢典網《說文解字注》)。
權威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僭位”指“越分竊據上位”,特指臣子非法奪取君主之位(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版第1573頁)。
二、曆史用例
古代文獻中常見該詞用于批判篡位行為,如《後漢書·桓譚傳》記載“人君失政,則為僭位所乘”,強調禮法制度對權力層級的約束(來源:中華書局《二十四史全譯》)。宋代洪邁《容齋隨筆》亦以“僭位稱制”描述割據政權的合法性缺失。
三、語義延伸
在現代漢語中,該詞可引申為對任何領域越權行為的批判,例如:“學術研究中剽竊他人成果,實屬知識領域的僭位”(來源:北京大學《現代漢語語義學教程》)。
四、近義辨析
與“篡位”的細微差異在于:“篡位”側重武力奪權的結果,而“僭位”更強調過程本身的禮法違逆,如《春秋》筆法多書“僭”而不書“篡”(來源: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
“僭位”是一個漢語成語,拼音為jiàn wèi,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四方面綜合解釋:
指越分竊據上位,即通過不正當手段擅自篡奪他人的地位或職位。其中:
現代可引申為超越自身權限、侵占他人權益的行為,如職場中下級冒用上級職權,或學術領域剽竊成果等。
如需更多實例或相關詞彙解析,可參考古籍《寓簡》《綵毫記》及權威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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