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包含容納。 唐 李白 《贈從弟宣州長史昭》詩:“君心亦如此,包納無小大。” 宋 沉括 《夢溪續筆談》:“有幹将之器,不露鋒芒;懷照物之明,而能包納。”
(2).接受。《金史·外國傳上·西夏》:“所進帳本非珍異,使人亦已到邊,若不蒙包納,則下國深誠無所展效。”
(3).謂承擔代繳。《元典章·聖政二·恤流民》:“逃戶差稅,已嘗戒飭,毋令見在人戶包納。”
(4).苞苴納賄。謂受禮受賄。《明史·宣宗紀》:“禁司倉官包納,戒法司慎刑獄。”
包納(bāo nà)是漢語中的書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包容容納,強調主動接受并容納不同的人、事物或意見。該詞由“包”(包裹、包含)與“納”(接受、收進)複合而成,整體帶有主動接納、寬宏包容的語義色彩。以下是詳細解析:
包容容納
指廣泛接受或收容,對象可為人、物或抽象事物(如意見、批評)。
例:胸懷寬廣者能包納不同見解。
涵蓋統括
表示範圍上的全面覆蓋,近似“包含”但更強調主動整合。
例:這份報告包納了所有關鍵數據。
二者結合後,最早見于宋元文獻,如:
《朱子語類》:“須是包納許多道理,方為周遍。”
《紅樓夢》第五十六回:“包納萬境,不露鋒芒。”(形容包容萬象的胸懷)
多用于正式文本或文學表達,口語中常用“包容”“包含”替代。
隱含寬容、大度的褒義,如“包納異己”“包納衆流”。
包納:包容容納。
包納:包含容納。
包納:包容接受。
“仁者如天地之包納,無所不容。”
(體現儒家“仁”的包容性)
“包納萬境,方是真才。”(贊賈探春治家才能)
“包納”是兼具動作性與包容性的書面詞彙,其使用需契合語境中的莊重感與寬宏意象。如需進一步溯源,可查閱《漢語大字典》或《故訓彙纂》中關于“包”“納”的單字訓釋。
“包納”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包含容納
指包容、接納事物或觀點,強調心胸寬廣。例如唐代李白《贈從弟宣州長史昭》中的詩句:“君心亦如此,包納無小大”,形容包容不分大小。宋代沈括《夢溪續筆談》也提到“懷照物之明,而能包納”,強調包容的智慧。
接受
多用于外交或正式場景,如《金史·外國傳》中記載西夏使臣請求“包納”貢品,表示接受對方的誠意。
承擔代繳
古代指代替他人繳納賦稅或責任,如《元典章》提到“逃戶差稅,毋令見在人戶包納”。
受禮受賄(貶義)
部分文獻(如、4)提到“苞苴納賄”,即收受財物,但此用法在現代較少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贈從弟宣州長史昭》《元典章》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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