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平素嗜好的食品。《資治通鑒·後梁均王貞明六年》:“ 蜀主 作 高祖 原廟於 萬裡橋 ,帥後妃、百官,用褻味,作鼓吹祭之。” 胡三省 注:“褻味,常禦嗜好之味也。”
“亵味”在漢語詞彙體系中屬于古語用法,現當代詞典中尚未形成獨立詞條。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和《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6)的釋義體系,可拆解分析如下:
一、構詞解析 “亵”本義指貼身穿的内衣,《說文解字》釋為“私服”,後引申為親近而不莊重的行為,如《禮記》載“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筴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凡祭器,亵器不踰境”。“味”指飲食滋味,《呂氏春秋》有“口之情欲滋味”的記載。
二、組合語義 二字連用見于《周禮·天官·酒正》“共賓客之禮酒,飲酒而奉之”鄭玄注:“禮酒,飨燕之酒;飲酒,食之酒。此謂給祭祀之賔客,祭祀賔客用酒有二:禮酒,飨獻之酒;飲酒,食舉之酒。飨獻則用齊酒,食舉則用昔酒,皆所以緻味。若今時之诏賔客飲酒,亦謂之亵味。”此處“亵味”特指宴飲活動中非正式禮儀環節的佐餐飲品,強調其日常性、非禮制性的特質。
三、權威參考
“亵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角度解析:
1. 基本釋義
拼音為xiè wèi,指平素嗜好的食品,即日常喜愛的食物。該詞由“亵”(輕慢、親近)和“味”(滋味、食物)組成,本義強調對特定食物的熟悉與偏好。
2. 曆史文獻引證
在《資治通鑒·後梁均王貞明六年》中記載,蜀主祭祀時“用亵味”,胡三省注曰:“亵味,常禦嗜好之味也”,說明其用于正式場合時仍選用個人偏好的食物。
3. 文學用例
4. 用法與語境
該詞多用于書面或古典文學,現代漢語中較少見。其隱含的“私密偏好”屬性,使其在描述飲食、祭祀等場景時帶有情感色彩,需注意語境是否莊重。
5. 補充說明
“亵”字本身有輕慢、私密之意(如“亵渎”“亵衣”),因此“亵味”也隱含對食物的熟悉感,但無貶義,需與“猥亵”等負面詞彙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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