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戰國 時名家 惠施 提出的名辯論題,認為事物中存在小同異和大同異兩種。人們對不同事物的認識有一緻的和不一緻的,這種認識上的同或異,為小同異;而萬物具有完全相同的一面,即都離不開存亡變化,又有完全相異的一面,即各自的變化又不一樣,此為大同異。《莊子·天下》:“﹝ 惠施 曰﹞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成玄英 疏:“物情分别,見有同異,此小同異也。死生交謝,寒暑遞遷,形性不同,體理無異,此大同異也。”參見“ 堅白同異 ”。
(2).相同與不同。《禮記·曲禮上》:“夫禮者,所以定親疏、決嫌疑、别同異、明是非也。”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音辭》:“後有 揚雄 著《方言》,其言大備,然皆考名物之同異,不顯聲讀之是非也。”
(3).指同于世與不同于世;同于己與不同于己。 宋 蘇轼 《謝蘇自之惠酒》詩:“不如同異兩俱冥,得鹿亡羊等嬉戲。”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四》:“此輩結黨營私,朋求進取,以同異為愛惡,以愛惡為是非。”
(4).謂差異,不同。《新唐書·張行成傳》:“嘗侍宴,帝語 山東 及 關中 人,意有同異。 行成 曰:‘天子四海為家,不容以東西為限,是示人以隘矣。’帝稱善。” 宋 趙與時 《賓退錄》卷三:“蓋 晉 史凡十八家,而 唐 人修書又出於二十一人之手,豈無同異耶?”
(5).異議。亦指立異議。《三國志·魏志·袁渙傳》“父 滂 ,為 漢 司徒” 裴松之 注引 晉 袁宏 《漢紀》:“當權寵之盛,或以同異緻禍, 滂 獨中立於朝,故愛憎不及焉。”《世說新語·賞譽》“ 王恭 始與 王建武 甚有情,後……緻疑隟” 劉孝标 注引《晉安帝紀》:“卿何妄生同異,疑誤朝野。”《晉書·王彬傳》:“ 江州 當人強盛時,能立同異,此非常人所及。”《南齊書·徐孝嗣傳》:“ 孝嗣 文人不顯同異,名位雖大,故得未及禍。”
(6).引申指有異志,叛亂。《宋書·武帝紀下》:“ 謝晦 數從征伐,頗識機變,若有同異,必此人也。”《南齊書·蕭穎胄傳》:“時軍旅之際,人情未安…… 張熾 從絳衫左右三十餘人,入 千秋門 ,城内驚恐,疑有同異。”
(7).指異于己的觀點、見解。《新唐書·儒學傳中·王元感》:“ 李憲 等本章句家,見 元感 詆先儒同異,不懌,數沮詰其言。 元感 緣罅申釋,竟不詘。”
"同異"是漢語中具有哲學思辨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三個維度解析:
一、本體論層面 "同異"指事物屬性中共性與差異的辯證關系。《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最早見于《墨子》,表述為"同異交得放有無",揭示事物既包含統一性又存在對立面的本質特征。戰國名家公孫龍在《堅白論》中運用"離堅白"命題,論證感官認知中屬性分離現象,構成中國古代邏輯學對"同異"關系的經典闡釋。
二、語義學範疇 在傳統訓诂學體系中,"同異"承擔着辨析詞義的重要功能。清代學者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多次使用該概念,如"凡言同異者,皆謂分别之也",強調通過對比分析揭示語詞内涵的異同關系。這種訓诂方法成為古代文獻校勘的核心方法論之一。
三、社會應用層面 《周禮·秋官》記載"司約掌邦國及萬民之約劑...若有訟者,則珥而辟藏,其不信者服墨刑",其中"同異"特指契約文書中的異議條款,體現古代法律制度對差異條款的規範化處理。此用法在唐宋律例中發展為專門的法律術語,指代訴訟文書中存在争議的條文。
關于“同異”的詳細解釋如下:
“同異”是戰國時期名家代表人物惠施提出的哲學命題,主要探讨事物之間的同一性與差異性關系。根據《莊子·天下》記載,惠施提出“大同異”與“小同異”的區分:
相同與不同
指事物之間的相似性與差異性,如蘇轼詩句“不如同異兩俱冥”中,表達對差異的超越态度。
立場或觀點差異
可表示對事物的異議或不同見解,如《荀子》中“同異之分”指對事物判斷的分歧。
社會關系中的趨同與獨立
指個體選擇順應世俗或保持獨特性,如“同于世與不同于世”的處世态度。
惠施通過“同異”命題揭示了事物對立統一的辯證關系,強調從不同層面觀察事物的共性與個性。這一思想對後世哲學(尤其是道家與儒家)的辯證思維産生了深遠影響。
提示:如需了解更完整的文獻引用或曆史背景,可查閱《莊子·天下》原文及名家學派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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