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terchangeability of words or characters] 漢字中的互相通用及假借的用法
(1).互相借用。 明 文徵明 《企齋先生傳》:“先生昆弟五人,白首同居,有無通假,死喪患難,惠恤惟勤,於倫誼至篤也。” 張元濟 《<愧郯錄>跋》:“書此以識吾友通假之惠,并為是書慶幸焉。”
(2).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本字。嚴格說,與本無其字的假借不同,但習慣上也通稱假借。包括同音通假,如借“公”為“功”,借“駿”為“峻”;雙聲通假,如借“祝”為“織”,借“果”為“敢”;疊韻通假,如借“崇”為“終”,借“革”為“勒”。古書多用通假字;今簡化漢字也常常采用,如借“谷”為“穀”,借“籲”為“籲”。
通假是漢字使用中的特殊現象,指古代文獻中因音同或音近而臨時借用其他字替代本字的用字方式。這一概念在漢語訓诂學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核心特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音韻關聯性
通假字與本字需具備相同或相近的讀音關系。根據《漢語大詞典》的界定,通假分為嚴格同音通假(如"蚤"通"早",二者上古音均屬精母幽部)和音近通假(如"歸"通"饋",同屬見母微部)。這種語音關聯性反映了古代漢字表音化傾向。
臨時替代性
通假本質上屬于"本有其字"的臨時借用現象,與六書中的"假借"存在本質區别。《漢字通假例解》強調,假借是"本無其字"的永久借用,而通假是已有本字卻故意不用的臨時替代行為,如《史記》中"倍"通"背"的用例。
曆時演變特征
通假現象在先秦文獻中出現頻率最高,占現存通假用例的73%(據《古漢語通假字字典》統計)。隨着漢字規範化進程,東漢《說文解字》系統建立後,通假使用逐漸減少,至唐代基本消失。
訓诂學價值
清代學者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提出"因聲求義"原則,強調通假字考釋對古籍解讀的重要性。例如《論語》"政逮于大夫"中的"政"實為"正"的通假,揭示季氏專政的史實。
類型學劃分
現代文字學将通假細化為三類:通用字(長期互用如"才/材")、假借字(臨時借用如"信/伸")、古今字(曆時替代如"說/悅")。這種分類體系由裘錫圭在《文字學概要》中确立,成為當代研究的重要範式。
通假是中國古代文獻中常見的用字現象,指在書寫時用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字臨時替代本字。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析:
通假即“通用、借代”,指古人書寫時未使用本字,而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替代。例如《曾子殺彘》中“女還”的“女”實為“汝”的通假。
特征 | 通假字 | 假借字 |
---|---|---|
本質 | 用字現象 | 造字方法(六書之一) |
本字存在性 | 本字已存在 | 本字不存在 |
使用性質 | 臨時替代 | 永久借用 |
(依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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