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提而舉之。《陳書·徐陵傳》:“ 陵 以 梁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覈名實。”
(2).提拔薦舉。 唐 白居易 《姚侍禦見過戲贈》詩:“東臺禦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繫布裘。”
(3).掌管。 宋 蘇轼 《上神宗皇帝書》:“臣頃在 陝西 ,見刺義勇提舉諸縣。” 清 葉廷琯 《吹網錄·石林公曆官年月》:“以龍圖閣學知 汝州 ,尋免,提舉 洞霄 。”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四節:“ 蔡京 入相,依仿三司條例司舊例,設置‘講議司’制定法令制度,由他親自提舉。”
(4).官名。 宋 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有提舉,宰相兼;同提舉,執政兼。此外,有提舉常平倉、提舉茶鹽、提舉水利等官。 元 明 沿其制。 清 亦有提舉之職,如文淵閣設提舉閣事,以内務府大臣充任。 宋 辛棄疾 有《鷓鴣天·和張子志提舉》詞。《明史·太祖紀一》:“置儒學提舉司,以 宋濂 為提舉。”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官職上》:“ 唐 樞密使亦宦官也, 五代 郭崇韜 、 安重誨 領之,遂改為宰相之要任。大抵古小而今大者,尚書侍郎也;古大而今小者,檢校提舉也。”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五》、《清文獻通考·職官四》。
“提舉”一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提而舉之
指字面意義上的“提起、舉起”,如《陳書·徐陵傳》中“提舉綱維”即用此義。
提拔薦舉
引申為對人才的選拔和晉升。例如唐代白居易詩中提到“東台禦史多提舉”,指官員提拔下屬。
掌管、管理
表示對事務的統轄,如宋代蘇轼《上神宗皇帝書》中“提舉諸縣”,指管理地方事務;清代《夢粱錄》記載“内侍提舉觀中事務”,即負責皇家道觀的管理。
“提舉”作為官名始于宋代,後延續至元、明、清,職責因朝代而異:
“提舉”既有動作含義(提起、提拔),又是古代重要的官職名稱,職能隨朝代變化。具體語境需結合曆史背景判斷其義。
提舉(tí jǔ)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提”和“舉”兩個字組成。
1. 拆分部首和筆畫:
“提”字的部首是“手”,筆畫數為6。
“舉”字的部首是“⺼”,筆畫數為5。
2. 來源:
“提”字原本的意思是指用手抓持,擡起物體。而“舉”字則是指高舉或舉起。
3. 繁體:
在繁體字中,“提”字保持不變,“舉”字則變為“舉”。
4.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代的“提”字寫作“揥”,由手與陟(zhì)組合而成,表示用手持物。
古代的“舉”字多種多樣,有的寫作“擧”,由手與舛(chuǎn)組合而成,表示擡起。另外,還有一種寫法是“舉”,由爪與個(gè)組合而成。
5. 例句:
他用力地提舉着沉重的箱子走進了屋子。
6. 組詞:
提高、提醒、搬運、舉重、擡舉。
7. 近義詞:
舉起、擡起。
8. 反義詞:
落下、放下。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