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讨債。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冤獄》:“鄰人出讨負,被殺於野。”一本作“ 讨責 ”。責,“ 債 ”的古字。
讨負在古漢語中屬于複合動詞結構,其核心含義為讨伐背負罪責者,強調對失德、背約或叛亂行為的武力懲戒。以下是基于權威文獻的詳細解釋:
“讨”本義為聲讨、征伐(《說文解字》:讨,治也);“負”指背負罪責(《左傳·襄公十四年》:“背盟曰負”)。二字組合後特指針對失信背義者的軍事行動,如《後漢書·皇甫嵩傳》載:“讨負乘之寇”,指讨伐僭越禮制的叛亂者。
先秦至漢代的用法
多用于描述諸侯國對違約盟國的征伐,如《春秋穀梁傳·隱公四年》注疏:“讨負罪之國”,強調其懲戒性正義。此時“負”隱含道德失範的定性,賦予讨伐行為合法性(參考:中華經典古籍庫《十三經注疏》)。
中古時期的擴展
詞義延伸至鎮壓叛亂與清除奸佞,如《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讨負鼎之臣”,指鏟除篡權之臣。此階段詞義強化了政權正當性維護的功能(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三國志》)。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非常用詞彙,僅存于古籍研究及成語化表達。如“讨逆伐負”等四字結構中,“負”仍保留“背棄道義”的古義(《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28頁)。
權威文獻參考:
- 古義例證:《後漢書·皇甫嵩傳》“讨負乘之寇”
- 語義演變:《春秋穀梁傳注疏》桓公六年疏
- 現代釋義:《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修訂版)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采用紙質權威出版物;線上文獻可參考國學大師古籍數據庫,但需注意版本校勘差異。)
“讨負”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較少使用,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讨負”意為讨債,指追讨欠款或財物。其中“讨”指索取、追讨,“負”通“債”,即債務()。
該詞已罕見于現代漢語,多作為文言詞彙在古籍研究中出現。現代表達“讨債”更常用“讨債”“催款”等詞彙。
如需更深入的古籍例證,可參考《聊齋志異》原文或《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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