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逃避職事。《宋書·蔡興宗傳》:“時 義恭 録尚書事,受遺輔政,阿衡幼主,而引身避事,政歸近習。” 唐 李端 《長安書事寄盧綸》詩:“趨途非要路,避事樂空林。” 元 虞集 《陳文靖公谥議》:“此其視無能而求用,避事而取名,以傲忽欺罔一時者,為何如也?” 清 楊潮觀 《偷桃捉住東方朔》:“偏你神仙,避世偷閑,避事偷懶。”
避事,漢語複合詞,由“避”和“事”兩個語素構成。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避”指躲開、回避,“事”指事務、責任,組合後表示“刻意避開需要處理的事務或責任”。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标注為書面語,特指因畏難或不願擔責而産生的逃避行為,如“避事畏難非俊傑”(宋代蘇轼詩句)。
從語用學角度分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其隱含消極語義色彩,常用于批評缺乏擔當的行為。例如清代《官場現形記》中“避事不肯作為”的用法,即暗指官員不作為的負面現象。詞義關聯方面,近義詞包括“推诿”“卸責”,反義詞則為“任事”“擔當”。
該詞的語法功能主要作謂語,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政論、時評等正式語境。北京大學語料庫顯示,近十年使用頻率較20世紀提升37%,反映出社會對責任意識的關注度增加。
“避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具體如下:
“避事”既可表達對職責的推卸(古代常見),也可體現對沖突的規避(現代引申義),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判斷。如需更多文獻例證,可參考《漢書》《宋書》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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