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春秋 、 戰國 時 老莊 學派的一種哲學思想。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如生死壽夭,是非得失,物我有無,都應當同等看待。這一思想,集中反映在 莊子 的《齊物論》中。 晉 劉琨 《答盧谌詩一首并書》:“遠慕 老 莊 之齊物,近嘉 阮生 之放曠。” 宋 王安石 《季子》:“昔 莊周 喪其妻,鼓盆而歌; 東門吳 喪其子,比於未有。此棄人齊物之道,吾儒之罪人也。”
(2).使萬物生長齊整。《漢書·律曆志上》:“中呂,言微陰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氣齊物也。”
“齊物”是中國古代哲學的核心概念之一,最早見于《莊子·齊物論》。該詞由“齊”(平等同)與“物”(事物、現象)構成,主張破除主客對立、消解是非差别,達到萬物齊一的境界。以下是其詳細釋義:
“齊物”思想源于道家學派,認為世間萬物雖有表象差異,但本質相通。《莊子·齊物論》提出:“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強調通過“喪我”(超越主觀偏見)實現“道通為一”的認知狀态。這一觀點否定以人類為中心的價值判斷,主張從自然整體視角看待矛盾與對立。
漢代以後,“齊物”逐漸從哲學命題擴展至文學領域。如《文心雕龍·論說》以“齊物”喻指文章應突破形式束縛,追求内在統一性。現代漢語中,“齊物”多用于描述消除差異、追求平等的思想或行為,例如學術研究強調“齊物觀”以客觀分析文化多樣性。
“齊物”是道家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源自《莊子·齊物論》,其含義可從以下幾個層面解析:
起源與核心觀點
“齊物”思想認為萬物在本質上是平等齊一的,主張消除事物間的對立差異(如是非、生死、美丑等),破除人類主觀判斷的局限。莊子通過《齊物論》指出,世間紛争源于人們對差異的執着,若超越相對性視角,便能領悟萬物渾然一體的真谛。
相對主義與萬物一體
莊子提出“萬物與我為一”的相對主義觀點,強調事物本質的轉化性與同一性。例如,生死、大小等對立概念在宏觀層面可相互轉化,最終歸于統一。
破除“我執”與主觀成見
莊子主張通過“忘我”達到無差别境界,消解自我與他者的界限,承認個體存在的獨特價值,從而實現各安其分的和諧狀态。
語言與認知的局限性
《齊物論》批判人類用語言和邏輯固化對世界的認知,認為這種固化會導緻偏見。真正的“齊物”需超越語言束縛,以直觀體悟把握本質。
在非哲學領域,“齊物”也可指事物協調統一的狀态,如物體各部分和諧運作,或人際關系融洽無矛盾。不過這一用法多見于現代引申,與道家原意有所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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