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伍的意思、民伍的詳細解釋
民伍的解釋
平民的行列。《後漢書·光武帝紀下》:“今國有衆軍,并多精勇,宜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令還復民伍。” 南朝 梁 沉約 《大赦诏》:“凡諸反側,鹹與維新。并加宣慰,還復民伍。”
詞語分解
- 民的解釋 民 í 以勞動群衆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内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勞動大衆的,非官方
- 伍的解釋 伍 ǔ 古代軍隊的編制:一伍(五人)。 軍隊:入伍。落伍(掉隊)。 同伴的人:羞與為伍。 “五”的大寫。 姓。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民伍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平民的行列或普通民衆,多用于古代文獻中描述基層社會群體。以下從構詞、語義及用法三個維度解析:
一、構詞解析
- 民:泛指庶人、百姓,與“官”相對,如《說文解字》釋為“衆萌(氓)也”,即無官職的庶民群體。
- 伍:本義為古代軍隊或戶籍的基層編制單位(五人為伍),引申為“行列”“同類組合”。如《周禮·夏官》載“五人為伍”,後擴展指代社會群體組織。
二字組合後,“民伍”強調平民階層的集合體,突出其群體性與組織性特征。
二、曆史語義與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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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戶籍單位
古代戶籍制度中,“伍”為最小管理單元。如《史記·商君列傳》載“令民為什伍”,指将百姓編入“什伍”組織(十家為什,五家為伍)相互監督。“民伍”即指納入此編制的平民,如《宋史·兵志》載“選諸州民伍”充軍,表明其作為兵源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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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指普通民衆
泛指未入仕途的平民階層。明代宋濂《送方生還甯海》詩雲“布衣入承明,寵若登民伍”,以“民伍”對比“承明”(朝廷),凸顯平民身份與官宦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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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化群體
因“伍”的軍事屬性,“民伍”可指代非正規的地方武裝或民兵組織。清代魏源《聖武記》載“民伍奮梃以偕”,描述民衆持棍棒參與作戰的情景。
三、現代用法與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民伍”已非常用詞,多見于曆史研究或仿古語境,語義保留“平民群體”的古義,但失去戶籍編制内涵。如研究古代社會的論著中,仍用其指代底層社會組織單位。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釋義“民伍”為“平民的行列”。
- 《說文解字注》(段玉裁注),中華書局,2013年:釋“民”“伍”本義及引申義。
- 《史記》(點校本二十四史修訂版),中華書局,2014年:商鞅變法“什伍”制度記載。
- 《宋史》,中華書局,1985年:兵制中“民伍”用例。
- 《聖武記》(魏源全集),嶽麓書社,2004年:清代民兵組織描述。
網絡擴展解釋
“民伍”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1.基本釋義
- 字面含義:指“平民的行列”。“民”指百姓、人民,“伍”原指古代軍隊編制單位(五人為一伍),後引申為群體或行列。
- 核心概念:強調普通民衆的集體身份或社會地位,常用于描述脫離軍隊或官職後回歸平民生活的狀态。
2.曆史文獻出處
- 最早見于《後漢書·光武帝紀下》:“令還復民伍”,指解散軍隊中的士兵,使其回歸平民身份。
- 南朝梁沉約的《大赦诏》中也提到“還復民伍”,用于赦免叛亂者後恢複其平民身份。
3.延伸意義
- 象征意義: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人民的力量與團結”,但這一說法缺乏明确古籍依據,可能是基于字義的現代擴展。
4.使用場景
- 古代多用于政治、軍事語境,如裁軍、赦免等政策表述。
- 現代可借喻“回歸普通生活”或“民衆的集體力量”,但需注意語境適配性。
“民伍”一詞以“平民行列”為原始含義,常見于曆史文獻中與身份轉換相關的政策描述。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等古籍原文(來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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