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和木魚。僧尼敲打的響器。 明 宋濂 《廣利禅寺碑銘》:“禪師起繼芳躅,益殫志慮,當鼓魚寂寥之時,熾然建立。”
鼓魚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與器物關聯
“鼓”指打擊樂器,形制中空,蒙皮發聲,先秦典籍《周禮·考工記》已有制鼓記載;“魚”為水生脊椎動物。二者組合可指代古代魚形鼓類器物,如唐代宮廷樂舞中使用的“魚鼓”,形制仿魚,腹中空,敲擊發聲。
二、民俗與戲曲象征
在閩南地區,“鼓魚”常用于形容戲曲伴奏中鼓與梆子的配合韻律,體現“魚躍龍門”的節奏意象。清代《閩雜記》載:“泉腔戲以鼓為綱,梆聲若魚躍,鄉人謂之鼓魚”。此用法延續于高甲戲、歌仔戲等非遺劇種。
三、方言生物學别稱
部分沿海方言将“鮸魚”(學名:Miichthys miiuy)稱為“鼓魚”,因其受驚時鳔能發出類似鼓聲的振動。明代《閩書·鱗介志》記載:“鮸魚巨口細鱗,漁人謂其聲如鼓”。該魚類現被列入《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海洋魚類卷。
“鼓魚”一詞主要有兩種解釋,需根據具體語境區分:
佛教法器(主要含義) 指僧尼使用的兩種打擊樂器——鼓和木魚,常用于宗教儀式或誦經場合。該釋義源自明代宋濂《廣利禅寺碑銘》的記載()。例如:“當鼓魚寂寥之時,熾然建立”中的“鼓魚”即指寺院中通過敲擊法器來維持宗教活動的莊重氛圍()。
成語引申義(較少使用) 在極少數語境中,可引申為“為追求表面利益而不擇手段”的貶義表達。該用法将“鼓”理解為虛張聲勢,“魚”代指外表裝飾,比喻通過虛假手段營造繁榮假象()。但此釋義在現代漢語中并不常見,且權威典籍中未明确收錄。
建議:日常使用或學術場景中,優先采用第一種釋義;若涉及古文解讀,需結合具體文本判斷是否屬于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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