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辜磔。《韓非子·難言》:“ 司馬子期 死而浮於 江 , 田明 辜射。” 俞樾 《諸子平議·韓非子》:“辜射即辜磔。磔從石聲,與射聲相近,故得通用。”參見“ 辜磔 ”。
"辜射"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的一種酷刑——磔刑(分裂肢體的刑罰)。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辭書及古籍注疏的詳細解釋:
辜射(gū yì)
指古代将犯人肢體分裂處死的酷刑,即"磔刑"。
例證:
《周禮·秋官·掌戮》鄭玄注:"辜,謂磔之也。"
《說文解字》:"辜,罪也。從辛,古聲。" 段玉裁注:"辜本非常重罪,引申之凡有罪者皆曰辜。"
"辜"的本義
"辜"在甲骨文中象刑具之形,本義為"罪",後特指肢解之刑。《周禮·地官·司徒》載:"殺王之親者辜之",鄭玄注:"辜之言枯也,謂磔之。"
"射"為通假字
"射"通"磔"(zhé),表撕裂肢體。《漢書·刑法志》顔師古注:"磔,張其屍也",即分裂屍體示衆。王念孫《廣雅疏證》:"磔,張也……辜磔語之轉耳。"
"凡殺其親者焚之,殺王之親者辜之。" 賈公彥疏:"辜,謂磔裂肢體。"(來源:《周禮注疏》)
段玉裁釋"辜":"按辜本非常重罪……周禮‘殺王之親者辜之’,注曰‘辜之言枯也,謂磔之’。"(來源: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辜射】即磔刑。古代分裂肢體的酷刑。
(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0卷,第108頁)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辜":①罪;②分裂肢體的刑罰。
"射":通"磔",張屍示衆。
辜射(磔刑)為一次性肢解,盛行于周漢;淩遲為割肉至死的極刑,定型于五代後。
屬"五刑"之一,見于《周禮》《漢書》,反映先秦至漢代嚴刑峻法的法制特征。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紙質文獻為準。)
“辜射”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用法如下:
辜射(gū shè)即“辜磔”,指古代一種分裂肢體的酷刑。該詞屬于通假現象,“射”與“磔”因音近(磔從“石”聲,“射”聲相近)而通用。
“辜射”是“辜磔”的通假詞,均指向一種殘酷的肢解刑罰,反映了古代刑法的嚴酷性。其考證需結合音韻學(如聲旁通假)及文獻互證(如《韓非子》與俞樾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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