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mit to the authority of another] 歸順,依服
孫讨虜聰明仁惠,敬賢禮士,江表英豪鹹歸附之。——《資治通鑒》
歸順,依附。 漢 王充 《論衡·定賢》:“以人衆所歸附,賓客雲合者為賢乎?” 宋 陸遊 《上二府論事劄子》:“恐啟寬貸之路,無以慰歸附之人。” 太平天囯 洪秀全 《天王诏旨》:“何況爾民新歸附,前遭妖毒陷害深。” 郭沫若 《<孔雀膽>後記》:“ 鄭回 常勸 異牟尋 歸附中國, 異牟尋 終竟聽了他的話。”
歸附(guī fù)作為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主動依附、投靠某一勢力或權威,強調從原本的歸屬狀态轉向新的依附關系,常帶有政治、軍事或群體層面的歸屬意味。以下從詞典釋義、語義演變及權威用例展開分析: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釋為:歸順依附。
示例:~朝廷|率部~。
語義側重:強調主動投靠并接受管轄,多用于政權、組織或強勢方。
《漢語大詞典》
釋為:歸順,依附。
引《後漢書·東夷傳》:“倭人……自武帝滅朝鮮,使驿通於漢者三十許國,皆稱王,世世貢獻,有~之心。”
語義演變:古漢語中已用于描述部落、國家臣服中央政權,隱含“認同權威”的主動性。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王力主編)
釋:歸順,歸從。
引《三國志·吳志·吳主傳》:“群蠻~,置吏職。”
語境特征:多用于曆史文獻中少數民族或割據勢力歸順統一王朝的場景。
行為主體
多指群體(如部落、軍隊)或失勢方,主動選擇依附更強勢力。
例:《資治通鑒》載“突厥颉利可汗率衆~唐朝”,凸顯弱勢方尋求庇護。
核心動機
含生存需求(尋求保護)與利益選擇(依附權威獲取資源),區别于被動投降。
例:明代沿海倭寇“~朝廷”以換取招安身份。
結果狀态
隱含身份轉換:從獨立/敵對狀态變為從屬關系,接受新秩序約束。
例:清代土司“~中央”後需遵守朝貢制度。
《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
“南中諸郡,并皆叛亂……亮率衆南征,其秋悉平,~者皆撫之。”
釋義:諸葛亮平定南方叛亂後,歸附的部落獲得安撫。
《明史·外國傳》
“琉球國中山王遣使~,納貢請封。”
釋義:琉球主動請求成為明朝藩屬國,接受冊封。
結論:
“歸附”凝結了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的歸屬倫理,其釋義始終圍繞“主動依附-身份重構-秩序整合”的邏輯鍊。現代使用雖弱化封建色彩,但仍保留對“權威認同”與“歸屬選擇”的語義承載。
“歸附”指歸順、依附,通常指個人或群體主動投靠并服從于某一勢力、政權或領袖。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釋義
指原本不屬于某一方的勢力或個體,因認同其權威而主動加入并效忠。如《資治通鑒》中“江表英豪鹹歸附之”,描述江東豪傑歸順孫權的場景。
出處與用例
反義詞與語境
反義為“背離”“叛離”,如《五代史平話》中“歸附”與“背離”形成對比。多用于政治、軍事語境,如部族歸附中央政權或人才投靠明主。
用法說明
現代多用于曆史或文學描述,強調主動性和道義選擇,如“新歸附的部落需妥善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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