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府機構的印。《漢書·惠帝紀》:“及故吏嘗佩将軍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明 楊基 《廢宅行》詩:“朱門一閉春草積,官印斜封泥涴壁。” 清 桂馥 《續三十五舉》:“《漢書》雲:‘方寸之印,丈二之組。’古者官印不過寸許,私印更小, 六朝 以降始漸大。”參閱 明 文彭 《印章集說·國朝印》。
(2).指人的正名。《三俠五義》第三回:“﹝ 甯老先生 ﹞遂乃給 包公 起了官印一個 拯 字,取意将來可拯民於水火之中。”
官印是中國古代官吏行使職權的重要信物,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五個維度解析:
詞源定義
官印一詞由“官”與“印”組合而成。《說文解字》釋“印”為“執政所持信也”,表明其作為權力憑證的本質屬性。古代文獻如《周禮》記載“凡通貨賄,以玺節出入之”,印證了印章在行政體系中的法定效力。
曆史職能
官印具有三重核心功能:
形制演變
曆代官印形制嚴格遵循禮制:
文化延伸
作為政治文明的物化載體,官印衍生出多重文化意義:
現代遺存
現存最早的官印實物為戰國“司馬之玺”(上海博物館藏),而秦漢“封泥”遺存(如裡耶秦簡封泥)成為研究古代文書制度的重要考古材料。中國社會科學院曆史研究所《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等權威工具書對其制度流變有系統考述。
“官印”一詞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結合曆史文獻和權威資料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官印是古代官府機構行使權力的憑證,代表官方權威。例如《漢書·惠帝紀》記載:“及故吏嘗佩将軍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明代楊基的詩句“官印斜封泥涴壁”也印證了其作為權力象征的用途。
曆史演變
官印在不同朝代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包括尺寸、材質(如玉玺、銅印等)的區分。例如,皇帝的玉玺、地方行政官印等均屬此類,且“六朝以降始漸大”。其等級制度一直延續至近代。
作為正式名稱
古代文人或官員的“正名”常被稱為官印,例如《三俠五義》中包拯的“拯”字即為其官印名,取“拯民于水火”之意。
敬稱用法
舊時對他人的尊稱也可用“官印”,如《漢典》提到“舊時稱他人名字的敬詞”。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官印特征或實物案例,可參考曆史文獻或博物館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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