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規矩 ”。
“規榘”是“規矩”的異體寫法,二者意義相同。《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校正圓形和方形的工具”,本義指畫圓、方的器具,後引申為行為準則、法度标準。《說文解字》載:“規,有法度也;榘(矩),巨也,從工象手持之”,說明其造字本義與工具、法度相關。
從文化内涵看,“規矩”在傳統典籍中有多層引申。例如《孟子·離婁上》雲“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強調規則對事物形成的必要性;《史記·禮書》稱“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指其涵蓋社會倫理的廣泛性。
現代漢語中,“規矩”多用于形容合乎規範的行為,《現代漢語詞典》定義為“一定的标準、法則或習慣”,如“守規矩”“立規矩”等,既含約束性,亦具道德引導性。
語言學角度上,“規”與“矩”為同義複用,屬聯合式合成詞,這一構詞法在漢語中常見(如“道路”“聲音”),強化了“标準”的核心語義。
(參考資料:《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注》《孟子譯注》《史記》《現代漢語詞典》)
“規榘”是“規矩”的異體寫法,其含義可從不同角度展開:
本義:校正方圓的工具
原指畫圓形的“規”和畫方形的“矩”兩種工具,象征标準與準則。例如《禮記》提到“規矩誠設,不可欺以方圜”(),強調其作為度量工具的不可替代性。
禮法與行為準則
引申為社會規範或道德标準。如《史記》稱“規矩無所不貫”,阮籍形容人“進退周旋,鹹有規矩”(),均指言行需符合禮法。
固定标準或成規
可表示事物既定的模式或傳統。例如《韓非子》提到“萬物莫不有規矩”,《北京人》中家族“創下一條規矩”(),均指約定俗成的規則。
形容品行端正
用于描述人恪守本分、行為嚴謹。如蘇轼提及“規矩尺寸之士”,巴金筆下角色“規規矩矩地讀《聖經》”(),體現遵守規範的品性。
摹拟與效法
在文學創作中,亦可指對典範的模仿。如葉適《夫人王氏墓志銘》以“規矩曹鄭”表達對前人的效法()。
補充說明:現代漢語中,“規矩”更常用,而“規榘”多出現在古籍或特定語境中。其拼音為guī jǔ,需注意“榘”是“矩”的異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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