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 周 官有大司徒,掌國家之土地與人民。 漢 哀帝 時罷丞相之職,置大司徒,與大司馬、大司空,并稱三公。 東漢 時稱司徒。
大司徒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官職名稱,起源于周代,為“三公”之一(一說屬六卿),掌管國家土地、戶籍、賦稅及教化等事務,職權相當于後世的戶部尚書。其釋義與曆史沿革如下:
“司”意為掌管、主管;“徒”在古漢語中與土地、徒役相關(《說文解字》釋“徒”為“步行也”,引申為民衆)。
合稱“司徒”即“掌管民衆事務之官”,加“大”字為尊稱,凸顯其地位崇高。
周代起源
據《周禮·地官司徒》記載,大司徒位列六卿,職責包括:
漢代至明清演變
“大司徒”詞條明确其為“周代六卿之一,主管教化”,後為漢代三公稱號(上海辭書出版社,1992年)。
指出其職能核心為“土地、民政、賦稅”,并詳述從周代實權官至漢代宰相的演變過程(北京出版社,1994年)。
大司徒作為古代行政體系的核心職位,體現了中國傳統“以農立國”“教化治民”的治理思想。其名稱與職能深刻影響了後世“戶部”“民政部”等機構的設立邏輯。
注:因古代文獻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紙質典籍為準。如需進一步考據,可查閱《周禮》《漢書》原典或專業辭書電子版(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數據庫)。
“大司徒”是中國古代的重要官職,其含義和職能隨朝代演變有所不同,以下是詳細解釋:
大司徒是西周時期地官系統的最高官職,主管國家財賦收入,主要職責包括:
漢代對大司徒的職能和名稱進行了調整:
如需進一步了解不同時期的具體職責差異,可參考《周禮》《漢書》等古籍原文或權威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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