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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的意思、格律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格律的解釋

(1) [poetic metre]∶詩、賦、詞、曲等關于字數、句數、對偶、平仄、押韻等方面的格式和規則,外國詩歌也有自己的格律

(2) [rule;standard]∶規矩;準則

因為格律太多,徒弟們記着這樣忘了那樣。——《套不住的手》

詳細解釋

(1).法律條令。 唐 劉肅 《大唐新語·孝行》:“復讎禮法所許,殺6*人亦格律具存,孝子之心,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殺6*人成復讎之志,赦之虧格律之道。”《舊五代史·唐書·明宗紀三》:“自兵興以來,法制不一,諸道州縣常行枷杖,多不依格律,請以舊制曉諭,改而正之。” 宋 王栐 《燕翼诒謀錄》卷三:“郡國斷大辟,録案朱書格律斷詞、收禁月日、官典姓名以聞,取旨行之。”

(2).詩、詞、曲、賦等關于字數、句數、對仗、平仄、押韻等方面的格式和規律。 唐 白居易 《編集拙詩成一十五卷因題卷末戲贈元九李二十》詩:“每被老 元 偷格律,苦教短 李 伏歌行。” 宋 許顗 《彥周詩話》:“ 李邯鄲公 作《詩格》,句自三字至九字、十一字,有五句成篇者,盡古今詩之格律,足以資詳博,不可不知也。” 清 沉複 《浮生六記·閨房記樂》:“格律謹嚴,詞旨老當,誠 杜 所獨擅。”

(3).指格律詩。 宋 梅堯臣 《依韻答吳安勗太祝》:“當時巨公特推許,便将格律追 西京 。”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五·東山李白》:“時 太白 齒方少,英氣溢發,諸為詩文甚多……今邑人所藏百篇,大抵皆格律也。”

(4).指曲譜。《清平山堂話本·刎頸鴛鴦會》:“未知此女幾時得偶素願,因成《商調·醋葫蘆》小令十篇……奉勞歌伴,先聽格律,後聽蕪詞。”

(5).法度、規格。 唐 窦冀 《懷素上人草書歌》:“狂僧揮翰狂且逸,獨任天機摧格律。” 宋 陳善 《扪虱新話·作文須題外之意》:“文章須要於題外立意,不可以尋常格律自窘束。” 元 劉祁 《歸潛志》卷十:“蓋其文雖格律稍疎,然詞藻莊嚴絶俗,因擢為第一人,擢 麻知幾 為策論魁。” 趙樹理 《套不住的手》:“他一邊做一邊講,往往要重複講十幾遍,然後才讓大家動手,他跟着看。因為格律太多,徒弟們記着這樣忘了那樣。”

(6).格調、氣韻。 唐 張彥遠 《曆代名畫記·錢國養》:“ 錢國養 , 開元 中善寫貌,海内推服。 竇 雲:衣裳凡鄙,未離賤工;格律自高,足為出衆。” 宋 郭若虛 《圖畫見聞志·紀藝上》:“ 郭乾暉 将軍, 北海 人,工畫鷙鳥,雜禽、疎篁、槁木,格律老勁,功變鋒出,曠古未見其比。”

詞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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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解析

格律是漢語詩學中的核心概念,指詩歌創作中必須遵循的格式與規則體系,包含字數、句式、平仄、押韻、對仗等結構性規範。其本質是通過形式約束實現音韻和諧與意境表達的統一。


一、權威詞典釋義

  1.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定義“格律”為:“詩、詞、曲、賦等關于字數、句數、對偶、平仄、押韻等方面的格式和規則。”

    例:唐代近體詩嚴格遵守平仄格律。

  2. 《辭海》(第七版)

    強調其雙重性:“既指詩歌形式規範,亦體現漢語聲韻特質。”


二、構成要素解析

  1. 字數與句式

    固定每句字數(如五言、七言)和篇章結構(律詩八句、絕句四句)。

  2. 平仄規則

    通過平聲(陰平、陽平)與仄聲(上、去、入聲)交替形成節奏。

    例:七言律詩平仄基本句式(以首句仄起為例):

    $$
    begin{aligned}
    &text{仄仄平平平仄仄} 
    &text{平平仄仄仄平平} 
    &text{平平仄仄平平仄} 
    &text{仄仄平平仄仄平}
    end{aligned}
    $$
  3. 押韻規範

    偶數句尾字需押同韻部字(如《平水韻》),一韻到底不得換韻。

  4. 對仗要求

    律詩颔聯、頸聯需詞性、結構對稱。

    例:杜甫“兩個黃鹂鳴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三、曆史源流與典籍依據


四、格律的文學價值

  1. 音韻美學

    平仄交替形成抑揚頓挫的聲律美(如“平平仄仄平”如漣漪蕩漾)。

  2. 形式與内容統一

    規則約束反激發創作巧思,杜甫《登高》被譽為“七律之冠”。

示例(王之渙《登鹳雀樓》)

白日依山盡,仄仄平平仄

黃河入海流。平平仄仄平

欲窮千裡目,平平平仄仄

更上一層樓。仄仄仄平平

(注:加粗部分為平仄标注)

網絡擴展解釋

格律是漢語古典詩詞創作中關于字數、句式、音韻等格式與規則的統稱,其核心作用在于通過規範化形式增強詩歌的韻律美。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析:

一、核心要素

  1. 字數與句數
    近體詩(如五言絕句、七言律詩)有嚴格規定,例如五絕每首4句共20字,七律8句56字。詞牌如《水調歌頭》則按固定詞譜填寫。
  2. 平仄與聲調
    通過漢字四聲(平、上、去、入)的交替排列形成節奏,如“平平仄仄平平仄”的交替規律。
  3. 押韻規則
    詩句末尾需用同韻母字,且通常平聲韻一韻到底,如杜甫《春望》押“深”“心”“金”“簪”。
  4. 對仗要求
    律詩中間兩聯需工整對仗,如“兩個黃鹂鳴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中詞性與結構對應。

二、曆史演變
格律源于音樂旋律,早期詩歌與樂舞一體(如《詩經》),後音樂失傳,文人總結語言規律形成文字格律。唐代近體詩的成熟标志着格律體系定型,宋代詞牌進一步擴展其應用。

三、應用範圍
主要約束近體詩、詞、曲,古體詩(如《古詩十九首》)和現代詩歌不受限。需注意外國詩歌如十四行詩亦有自身格律。

延伸說明
過度拘泥格律可能限制表達,故李清照《詞論》強調“詞别是一家”的同時,也提倡情感與形式的平衡。初學者可通過《聲律啟蒙》等工具掌握基礎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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