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全部收禁、收繳或扣留。 宋 洪邁 《夷堅甲志·鐵塔神》:“神見夢于寺主講師曰:‘吾奉天符,令拘刷城中合死人,連日奔馳,始克就緒。’”《金史·食貨志二》:“隨處官豪之家多請占官地,轉與它人種佃,規取課利。命有司拘刷見數,以與貧難無地者。” 元 紀君祥 《趙氏孤兒》第二折:“與我張掛榜文,着 晉國 内但是半歲之下、一月之上,新添的小廝,都拘刷到我帥府中來聽令。”《水浒傳》第七八回:“教他去沿 江 上下,并一應河道内,拘刷船隻,都要來 濟州 取齊,交割調用。”
"拘刷"是漢語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官府強制征調或沒收的行政行為,多見于宋元時期官方文書中。該詞由"拘"與"刷"兩個動詞複合構成:
詞義解析
"拘"取《說文解字》"止也"之本義,表限制、扣押;"刷"據《廣韻》"掃也",引申為徹底清查。二字連用特指官府依律清查并沒收特定物品或人員的強制措施,如《元典章》載"拘刷民間鐵器"即指收繳鐵器。
行政程式特征
此行為具有強制性與突發性,多用于戰備物資征用。據《宋史·食貨志》記載,南宋為抵禦金兵曾"拘刷沿江商船",展現其作為應急行政手段的特性。
詞義演變
明代《萬曆野獲編》載"拘刷工匠",詞義已擴展至技術人才的強制征召。現代漢語中該詞已退出日常使用,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主要參考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漢語大詞典》(第3版)、中華書局《元典章》校注本。
“拘刷”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但核心意義與官方強制行為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官方強制行為
指官府對人或物的全部收禁、收繳或扣留。例如《趙氏孤兒》中提到“拘刷”一月到半歲的新生兒,即強制征用或控制特定人群。
征用與扣押
在《水浒傳》等文獻中,多用于描述對船隻、物資的強制征用或沒收,如“拘刷得許多船隻,又被盡行燒毀”。
“拘刷”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官方對人或物的強制性集中控制,具體表現為收禁、征用或扣留。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需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水浒傳》《趙氏孤兒》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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