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國柄。 晉 王羲之 《遺殷浩書》:“任國鈞者引咎責躬,深自貶降,以謝百姓。” 唐 白居易 《去歲罷杭州今春領吳郡寄三相公》詩:“為問三丞相,如何秉國鈞?”《舊唐書·李德裕傳》:“﹝ 李德裕 ﹞以父再秉國鈞,避嫌不仕臺省,累辟諸府從事。” 鄭觀應 《盛世危言·傳教》:“夫貶異端,即所以崇政體;泯嫌疑,即所以重邦交。秉國鈞者,其熟思而審處之。”參見“ 國均 ”。
國鈞(guó jūn)是漢語中的古典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國家的權柄或政權,多用于形容執掌國家政務的重臣或象征國家統治的權力機構。以下從釋義、語源、典籍用例等角度詳細解析:
本義
“國”指國家,“鈞”原為古代重量單位(三十斤為一鈞),引申為“權衡”“主宰”。二字組合喻指執掌國家大權的職位,或代指國家政權本身。
典籍佐證:
《漢語大詞典》釋“國鈞”為“國家大權”,引《詩經·小雅·節南山》:“尹氏大師,維周之氐,秉國之鈞,四方是維。”
引申義
《辭源》注:“國鈞,猶國柄,指宰相職位。”
《詩經》用例
《小雅·節南山》以“秉國之鈞”批判周幽王時期權臣尹氏濫用職權,導緻國政失衡。漢代鄭玄箋注:“鈞,平也。掌持國政之平。”
學術參考:
王力《古代漢語》指出,“鈞”在此處借指“政權中樞”,強調權臣對國家穩定的決定性作用 。
唐宋文獻中的演變
明确标注“國鈞”為國家政權或宰相職位,并強調其源于《詩經》的經典用例 。
釋義側重曆史語境,指出“國鈞”在古籍中多與“宰輔之職”關聯,屬正式書面語 。
結論
“國鈞”是承載中國古典政治文化的核心詞彙,其釋義始終圍繞國家統治權與執政重臣雙重維度。從《詩經》的權責批判到唐宋的職官代稱,該詞深刻反映了傳統社會中政權合法性與責任倫理的關聯,為研究古代政治制度提供關鍵語義線索。
“國鈞”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國家權柄
指國家的政權或統治權,即“國柄”。例如《舊唐書》中提到的“秉國鈞”,即執掌國家大權。這一含義源自“鈞”字的“權勢”之意(如“鈞”在古代也指調節樂音的标準,引申為權力核心)。
重要決策者或重臣
在具體語境中,也代指掌握國家權力的核心人物,如丞相、宰輔等高級官員。例如唐代白居易詩句“如何秉國鈞”,即質問丞相如何行使職權。
詞源與演變
“鈞”最初是古代計量單位(30斤為一鈞),後引申為制陶轉輪、樂音标準,最終衍生出“權柄”“國政”的抽象含義。與“國”結合後,強調國家層面的權威核心。
文獻用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鈞”字的其他引申義(如人名寓意),可參考相關詞源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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