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盡力沖殺或圍殲;狠狠地擊殺。 宋 曾鞏 《本朝政要策·契丹》:“ 楊延釗 以為乘其敝痛殺, 幽 冀 可收。” 清 林則徐 《英夷鸱張安民告示》:“本部堂今與汝等約,如英夷兵船一進内河,許以人人持刀痛殺。”
(2).悲痛之甚。殺,表示極甚之詞。 元 武漢臣 《玉壺春》第三折:“ 玉壺生 則被你痛殺我也。” 明 梁辰魚 《浣紗記·寄子》:“爹爹,我隻道路上冷靜,帶孩兒出來,不曉得到是這等,兀的不痛殺我也。” 清 洪昇 《長生殿·埋玉》:“斷腸痛殺,説不盡恨如麻。”
“痛殺”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複合動詞結構,其語義内涵可從兩個維度解析:
一、情感維度(核心義項) 指極度的悲痛情緒,包含三層遞進關系:
二、行為維度(古語用法) 表徹底消滅的軍事行動,含雙重特征:
詞性演變方面,據《漢語詞類史綱要》記載,該詞在近代漢語中完成從短語到複合詞的詞彙化過程,現代漢語中多保留情感義項,行為義項僅存于特定曆史文獻。
古籍用例可參考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著錄文獻,現代漢語規範解釋參見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網絡版權威釋義。
“痛殺”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指在戰争中全力擊殺敵人或徹底殲滅目标,帶有“猛烈、不留餘地”的意味。
“殺”在此作副詞,表示程度極深,類似“痛極”“痛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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