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ult;mistake] 過失;差錯
亦作“ 過悮 ”。1.過失;錯誤。《書·大禹谟》“宥過無大,刑故無小” 孔 傳:“過誤所犯,雖大必宥。不忌故犯,雖小必刑。”《後漢書·方術傳下·薊子訓》:“﹝ 子訓 ﹞嘗抱鄰家嬰兒,故失手堕地而死,其父母驚號怨痛,不可忍聞,而 子訓 唯謝以過誤,終無它説,遂埋藏之。”《宋史·刑法志三》:“或過悮可憫,别為贖法。” 元 無名氏 《争報恩》楔子:“這也隻是拳頭無眼,過誤打死了人。”《明史·湯開遠傳》:“ 宣大 巡撫 胡良機 ,陛下知其諳練,兩任巖疆,尋因過悮褫革,輿論惜之,豈成命終難反汗哉!” 茅盾 《創造》三:“隻要能夠認明已往的過誤,‘希望’是不騙人的!”
(2).謙辭。不當,不適合。《漢書·外戚傳下·孝成許皇後》:“幸得免離茅屋之下,備後宮埽除。蒙過誤之寵,居非命所當託。” 南朝 陳 徐陵 《讓散騎常侍表》:“況乎謬蒙知己,寧無感激,洪私過誤,寘以通班,司憲 文昌 ,遂諧常伯。”
過誤是漢語複合詞,由“過”與“誤”兩個單字構成,需從字源、詞義演變及現代用法三方面解析:
過(過)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過,引申為有過之過。”
誤(誤)
《漢語大詞典》:“誤,因疏忽或認識不清而做錯事。”
“過誤”屬同義複詞,強調“因疏忽或判斷失當導緻的錯誤”,核心含義為:
現代漢語詞典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過失;錯誤。”
用于描述非主觀故意的行為過失(例:“因操作過誤導緻事故”),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
正式文件中替代口語化“失誤”,體現嚴謹性(例:“工作流程存在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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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誤”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過誤”指過失或錯誤,尤其強調過去的行為偏差。該詞由“過”(過失)和“誤”(錯誤)組合而成,常見于書面語或古典文獻中。
核心意義
表示因疏忽或判斷不當導緻的錯誤,例如《後漢書》中記載的“失手堕地而死,謝以過誤”案例,即因過失造成後果後的自省表達。
謙辭用法
在古代語境中,也可作為自謙之詞,表達“不當”或“不適合”之意。如《漢書》中“蒙過誤之寵”即用此意。
與“過錯”相比,“過誤”更側重非主觀故意的過失,而“過錯”在現代使用更廣泛,可包含主觀與客觀錯誤。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文獻中的具體案例,可參考《後漢書》《宋史》等古籍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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