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誨;教訓。《戰國策·燕策一》:“ 齊 趙 ,強國也,今主君幸教詔之,合從以安 燕 ,敬以國從。”《呂氏春秋·審分》:“不知乘物而自怙恃,奪其智能,多其教詔,而好自以。” 宋 秦觀 《辭史官表》:“若非承父兄之教詔,世守其言,則必積師友之淵源,材充厥職。” 明 張一桂 稚圭甫 《重刻<顔氏家訓>序》:“意其家庭之所教詔,父子之所告語,必有至訓焉,而今不及聞矣。”
“教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不同來源的文獻進行綜合解析:
“教诏”指教誨、教訓,強調通過教導傳遞知識或規範行為。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長輩、師友或權威人物的教導行為,例如《戰國策》中提到的君主對臣屬的訓誡,以及宋明時期家庭内部的訓導傳承。
部分資料(如)提出“教诏”特指帝王或高官發布的命令,但此說法未在權威文獻中明确印證。結合《呂氏春秋》等典籍的用例,該詞更偏向廣義的“教導”,而非僅限官方指令。
現代漢語中,“教诏”已較少使用,多作為古語詞出現于學術或文學領域,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權威性或訓導性内涵。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戰國策》《呂氏春秋》等原始文獻(參考、4)。
《教诏》是一個漢語詞語,指的是皇帝發布的有關教育方面的法令、命令或指示。
《教诏》的部首是“讠”(讠部),拆分後的筆畫為8畫。
《教诏》這個詞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在曆史上,皇帝會發布教诏來指導國家的教育方針,以确保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教诏》的繁體字為「教詔」。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教诏》在古時候的寫法為「敎誡」。
1. 君主通過發布教诏來推動教育的發展。 2. 皇帝頒布的教诏被全國人民所尊重和遵守。
教诏書、诏教、教化诏、诏教令、教化令、學诏
教令、敕令、教谕
教誨、誨人不倦、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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