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見諒。 晉 幹寶 《搜神記》卷一:“比至日中,大雨總至,溪澗盈溢。将士喜悅,以為 吉 必見原,并往慶慰。” 宋 蘇轼 《次韻答邦直子由》之一:“簿書颠倒夢魂間,知我疎慵肯見原。”
“見原”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意義可歸納如下:
“見原”意為請求他人諒解或寬恕,與“見諒”同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表達謙遜态度,例如《三國演義》第九回:“自知罪大,願公見原”。
典籍例證
近義詞
包括“包涵”“海涵”“原諒”等。
部分現代詞典(如)提到“見原”有“洞察事物本質”的引申義,但此用法在古籍中未見明确例證,可能屬于現代擴展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該詞屬于文言用法,現代口語中多用“見諒”。若需引用古籍或進行文學創作,可參考《搜神記》《三國演義》等經典用例。
“見原”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意為“親眼看到事物的原貌,真實的面目”。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形容看到真相或事物的原始狀态。
“見原”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見”字的部首“見”,右邊是“原”字的部首“囗”。筆畫總數為10。
“見原”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字“象形字”的一個分支,“見”字原本表示一個人站在門口觀望的形狀,而“原”字則表示圍牆或邊界的形狀。
隨着時間的推移和文字的演變,這兩個字合在一起,形成了現代的“見原”詞彙,意思也從原本的“觀望邊界”延伸為“了解真相”或“看到事物的本來面目”。
“見原”的繁體字為「見原」。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與現代略有不同。以“見原”為例,其古代寫法為“見原”。古代的漢字筆畫更為複雜,結構更為繁瑣,但其意義和現代漢字仍保持一緻。
1. 他終于見到了心心念念的偶像,真是見原如夢。
2. 這本書是真實事件的紀實,讀後讓人萬分震撼,真正見到了社會的見原。
1. 見識原則:表示通過實際體驗或了解來認識事物的原則。
2. 見微知著:表示通過從細微之處觀察,可以洞察到事物的本質或真相。
1. 目睹:表示親眼看到或親身經曆某個事件。
2. 目擊:表示親眼目睹某個事情發生。
1. 虛幻:表示看到的并非真實,而是虛假或幻覺的。
2. 錯覺:表示錯誤的感知或判斷,與真實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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