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諸侯的步兵。《詩·魯頌·閟宮》:“公徒三萬,貝胄朱綅。” 高亨 注:“徒,步兵。每輛兵車隨有徒兵約三十人,兵車千輛有徒兵三萬。”《左傳·昭公二十五年》:“公徒釋甲執冰而踞,遂逐之。 孟氏 使登西北隅,以望 季氏 。見 叔孫氏 之旌,以告。 孟氏 執 郈昭伯 ,殺之于南門之西,遂伐公徒。”
(2).指鄉勇。 陳璞 《三元裡憶辛丑鄉勇殺虜事》詩:“異類人心憤,鄉愚膽戰麤。國殤今共禮,貝胄愧公徒。”
(3).指刑罰。 元 關漢卿 《蝴蝶夢》第二折:“孩兒每萬千死罪犯公徒,那廝每情理難容。” 元 鄭光祖 《周公攝政》第二折:“便教臣身居冢宰為阿保,這一遍公徒也不小。”
公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公徒指隸屬于諸侯或貴族的步兵武裝力量,特指古代戰争中由公卿、大夫等貴族統領的士兵群體。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公徒”原指“諸侯的步兵”,後泛稱貴族私屬的武裝隨從。此詞在《左傳·昭公二十五年》中已有用例:“公徒釋甲,執冰而踞”,描述魯國貴族軍隊的作戰場景。
曆史用例與引申
在先秦文獻中,“公徒”常與“私卒”對舉,強調其隸屬于公室的屬性。例如《國語·晉語》提到“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隸食職,官宰食加”,其中“公徒”屬于“官宰”統率的軍事力量。後世亦有引申義,如清代學者王引之在《經義述聞》中釋“公徒”為“公之族黨”,指代貴族家族成員及依附者。
詞源與結構
從構詞法分析,“公”表示與君主或公室相關,“徒”在甲骨文中為“步行”之義,後特指步兵。兩字組合後,凸顯了士兵身份與所屬階層的雙重屬性。《辭源》等工具書均将“公徒”列為古代軍制專有名詞。
“公徒”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指古代諸侯國中由國君直接統領的步兵部隊,通常與戰車配合作戰。例如:
代指地方自發組織的民間武裝力量,多見于清代文獻。例如:
元代文學中,“公徒”可引申為刑罰或罪責。例如:
該詞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核心關聯概念為“步兵”“民間武裝”和“刑罰”。如需更詳細的古籍原文或例句,可參考《詩經》《左傳》等典籍,或查閱網頁來源。
拔樹削迹北道主人比配不禁不由采購員長庶男長條倡優從化答非所問疊意耳飾翻地付之梨棗岡隴還去寒心酸鼻厚待候驿晖煥互相江令見米叫勁駕頭雜劇進展涓滌菊花闶闳苦幹狼牙箭爛靡樂禍幸災六物迷網匿怨庖宰偏拗前疾籤批喬腔請召人微權輕仁心仁聞灑道三垢事過境遷雙繡庶頑私衷阗道田坡田狩條山萬般文化買辦香色仙掌謝公嶺新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