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croach upon;offend] 觸犯;幹擾侵犯
不軌之民,幹犯國法
乃明為禁令,有幹犯者辄戮。——《三國志·魏志·蘇則傳》
(1).冒犯;觸犯;幹擾。《後漢書·史弼傳》:“幹犯至戚,罪不容誅。” 宋 王谠 《唐語林·政事上》:“先是京城惡少及屠沽商販,多繫名諸軍幹犯府縣法令,有罪即逃入軍中。” 清 黃鈞宰 《金壺浪墨·劉中丞書》:“不軌之民,幹犯國法。” 郭沫若 《一隻手》:“這在形式上已經把工人團結了起來,假使他們再有一種精神結合,就給一堆石塊砌成了一座保壘,那是不可幹犯的。”
(2).舊時刑律用語。指與罪案有牽連的人。《元典章·刑部五·檢驗》:“今省部定到屍形格式於内,於是開寫正犯、幹犯名色。”
“幹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觸犯、冒犯或幹擾侵犯,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基本含義與用法
該詞指違背規則、法律或冒犯他人權益的行為,常用于描述對權威、法紀的觸犯。例如“幹犯國法”“幹犯軍令”等,強調行為的不當性。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如“幹犯主權”“幹犯法紀”。
曆史文獻中的例證
古代典籍中多次出現該詞,如《後漢書·史弼傳》提到“幹犯至戚,罪不容誅”,《三國志·魏志·蘇則傳》記載“乃明為禁令,有幹犯者辄戮”。這些用例均體現對法律或倫理的嚴重違背。
法律與刑律中的特殊含義
在舊時刑律中,“幹犯”還指與案件有牽連的人,如《元典章·刑部五·檢驗》中區分“正犯”與“幹犯”,表明其詞義在古代司法語境中的擴展。
近義詞與語境關聯
近義詞為“冒犯”,但“幹犯”更強調對規則或權威的主動觸犯,如“幹犯國法”隱含挑戰國家權威的嚴重性。
現代應用與延伸
現代用法中,除具體行為外,也可用于抽象層面的“幹擾侵犯”,如“幹犯他人隱私”。
總結來看,“幹犯”一詞兼具曆史厚重性與現實適用性,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程度與對象。如需更多例句或擴展用法,可參考《三國志》《後漢書》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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