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僮的意思、縣僮的詳細解釋
縣僮的解釋
縣署之雜役。《梁書·沉瑀傳》:“ 瑀 召其老者為 石頭倉 監,少者補縣僮。”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周官庶子義》:“ 漢 人所謂童騎,《梁書·沉瑀傳》所謂縣僮, 五代 、 遼 、 金 、 元 人所謂孩兒班、寝殿小底、著戶郎君及諸王以下祗候小底, 明 所謂門子,今所謂小茶房。”
詞語分解
- 縣的解釋 縣 (縣) à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á 古同“懸”。 筆畫數:; 部首:厶; 筆順編號:
- 僮的解釋 僮 ó 封建時代受奴役的未成年人:書僮。僮仆。 古同“童”。 僮 à 〔僮族〕中國少數民族,今改作“壯族”。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縣僮”是一個較為生僻的古漢語詞彙,其含義與現代常用詞彙差異較大。根據古漢語字義拆解和文獻旁證,其含義可解釋如下:
“縣僮”的含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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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溯源:
- 縣 (xuán): 此處讀作xuán,是“懸” 的古字,意為懸挂、吊挂。《說文解字》:“縣,系也。”段玉裁注:“引申之,則為所系之稱…今字加心别作懸。”
- 僮 (tóng): 本義指未成年的奴仆、仆役。《說文解字》:“僮,未冠也。”段玉裁注:“引申為僮幼。”在古文獻中常指被役使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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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義推斷:
将“縣”(懸)與“僮”(未成年仆役)結合,“縣僮”最可能指被懸吊(作為懲罰)的未成年仆役。這反映了古代社會對奴仆,尤其是年幼奴仆施以嚴酷體罰(如吊打)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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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旁證與文化背景:
- 雖然“縣僮”一詞本身在現存主流古籍中直接出現的頻率極低(近乎孤例),但其所反映的社會現實有據可考。
- 漢代王褒的《僮約》是研究漢代奴仆(僮)生活的珍貴文獻,其中詳細規定了奴仆必須完成的繁重勞役和嚴苛的懲罰條款(如“奴不聽教,當笞一百”),雖未直接寫“縣僮”,但印證了主人對僮仆擁有近乎無限的懲罰權,包括各種體罰。
- 古代法律和習俗中,對奴仆施以包括鞭笞、囚禁乃至更殘酷刑罰是普遍存在的。将人(尤其是地位低下的奴仆)懸吊起來作為一種懲罰或刑訊手段,在曆史記載中并不罕見。因此,“縣僮”一詞形象地概括了這種針對未成年仆役的特定懲罰方式。
“縣僮”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意指被懸吊起來(作為懲罰)的未成年仆役。它揭示了古代社會等級制度下,處于最底層的未成年奴仆所遭受的殘酷對待,是特定曆史時期社會關系的一個縮影。該詞因其描述内容的殘酷性和時代變遷,在現代漢語中已完全不再使用。
參考資料來源:
- 漢典 (ZDIC.NET) - 用于查詢“縣”、“僮”的古文字義及《說文解字》内容。
- 王褒《僮約》 - 作為反映漢代僮仆地位與待遇的核心文獻依據(可通過古籍數據庫如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檢索)。
網絡擴展解釋
“縣僮”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具體解釋如下:
一、詞義解析
縣僮(xiàn tóng)指縣署中的雜役,即古代縣衙内從事雜務的年輕仆役。該詞由“縣”(地方行政單位)和“僮”(未成年仆役)組成,強調其服務對象(縣衙)及身份特征(低階雜役)。
二、單字釋義
- 僮(tóng):
- 本義為未成年的奴仆,如《說文解字》注“未冠也”;
- 引申為無知、低賤,如《國語》中“僮昏不可使謀”;
- 另一讀音zhuàng為“壯族”舊稱,此處不適用。
三、曆史背景與演變
- 出處:最早見于《梁書·沉瑀傳》,記載沉瑀将年輕者“補縣僮”;
- 演變:不同朝代對類似職位有不同稱呼,如漢代稱“童騎”,五代遼金元稱“孩兒班”,明代稱“門子”,清代學者俞正燮在《癸巳類稿》中對此有詳細對比。
四、相關說明
- 身份特征:縣僮多為社會底層,承擔文書傳遞、灑掃等雜役,地位低于正式官吏;
- 現代關聯:類似職位在當代已消失,但可通過“小茶房”“門子”等曆史詞彙理解其職能演變。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梁書》及清代考據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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