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赙禮。《元史·乃蠻台傳》:“薨于家,帝聞之震悼,命有司厚緻賻儀。” 清 錢泳 《履園叢話·景賢·書南園先生事》:“各官有追送賻儀者,俱拒不受。” 廖仲恺 《緻饒潛川黃德源曾允明□經國函》:“前付來緻 英公 賻儀柒百伍拾兩,收妥後已于六月廿四日函覆。”
赙儀(fù yí)是漢語中表達哀悼禮儀的專有名詞,指在喪葬活動中贈送財物以表慰問的行為。該詞由“赙”和“儀”組合而成:“赙”本義為以財物助人治喪,《說文解字》釋為“助也”,《禮記·檀弓上》即有“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貢說骖而赙之”的記載;“儀”則指禮節規範,《廣雅》注“儀,禮也”。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赙儀特指“送給喪家的禮金”,其形式包括錢財、布帛或其他實用物品,主要用于表達對逝者家屬的物質支持與精神撫慰。古代文獻如《宋史·禮志》載“諸王、妃、主、文武官卒,赙儀之物各有定制”,說明其使用具有禮制規範性。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書面語或正式場合,例如“親友緻送赙儀以表哀思”。
參考資料:
“赙儀”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fù yí,主要用于描述與喪葬相關的禮儀或財物。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赙儀指在他人辦喪事時贈送的財物或禮儀,以示哀悼和慰問。舊時常見形式包括錢財(如“赙金”)、衣物(如“重被”),現代則多改為花籃、花圈、挽幛等( )。
詞源與曆史用法
文化意義
赙儀體現了傳統社會對喪事的重視,既包含物質支持(如分擔喪葬費用),也表達情感慰藉。其形式隨時代演變,從實物轉向象征性物品( )。
應用示例
如廖仲恺曾提及:“緻英公赙儀柒百伍拾兩”(),清末文獻描述末代皇帝相關事件時也用到該詞()。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喪葬禮儀或具體曆史典故,可查閱《元史》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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