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立之年”的省語。指三十歲。 晉 陶潛 《飲酒》詩之十九:“是時向立年,志意多所恥。”《南史·王弘傳》:“爰自總髮,迄将立年,州閭鄉黨,見許愚昚。” 唐 魏徵 《九成宮醴泉銘》:“逮乎立年,撫臨億兆。”
立年是漢語中表示年齡階段的特定稱謂,其核心含義指三十歲。該詞源于中國古代對人生階段的劃分,承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以下從詞典釋義與語源角度分述:
三十歲的代稱
“立年”特指人年至三十。《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标注:“立年:指三十歲。”其概念直接源自《論語·為政》中孔子所言“三十而立”,意為人在三十歲時應确立人生志向,具備獨立處事能力與社會責任擔當。
“立”字的語義基礎
從構詞看,“立”本義為“站立”,引申為“成立、确立”。在年齡稱謂中,“立”強調個體步入成熟階段,事業根基初步穩固,人格趨于獨立。古代漢語詞典中,“立年”與“而立之年”互為同義表述。
儒家經典的影響
孔子提出的“三十而立”奠定了中國傳統年齡觀的核心框架。“立年”一詞因此成為三十歲的雅稱,多見于文言或正式文體。例如《漢書·叙傳》載“臣年三十,立節不忒”,即以“立”喻指三十歲時的德行修養。
古今用法差異
現代漢語中,“立年”多用于書面語或學術語境,日常口語更常用“三十歲”。但在曆史文獻、詩詞及文化評論中仍保留其古典韻味,如“正值立年,當以家國為任”等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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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年”是漢語中的特定表達,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立年”是“而立之年”的省稱,特指三十歲。該詞源于《論語·為政》中“三十而立”的典故,表示人到三十歲時應有所成就,能立身處世。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其引申為形容年輕人“積極有幹勁”,但此用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誤讀或衍生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提示:若需查看更多古籍例證,可參考漢典或《南史》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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