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禮放縱。《後漢書·皇後紀序》:“及 周室 東遷,禮序凋缺。諸侯僭縱,軌制無章。 齊桓 有如夫人者六人, 晉獻 升 戎 女為元妃,終於五子作亂,冢嗣遘屯。”
“僭縱”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jiàn zòng,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指越禮放縱,即超越本分或禮制規定,濫用權力、放縱行為。該詞常用于描述古代社會中地位較低者冒用高位者的禮儀或職權,或掌權者濫用職權的行為。
《後漢書》中記載:“及周室東遷,禮序凋缺。諸侯僭縱,軌制無章。”此句以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的混亂為例,說明“僭縱”對禮制的破壞。
“僭縱”強調對禮法或職權的雙重逾越,既包含身份上的僭越,也包含行為上的放縱。其核心在于違背等級制度或權力邊界,具有負面評價意義。
《僭縱》是一個漢字詞語,表示某人或某物超越本身的範圍,無視規定或限制而采取傲慢的行為。
《僭縱》的部首是“亻”和“糸”,共計15個筆畫。
《僭縱》是由“僭”和“縱”兩個字組成的。其中,“僭”(jiàn)是古代漢字,在古代意指非法霸占他人權利或地位。而“縱”(zòng)則表示放縱、任其自然。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僭”和“縱”的字形與現代略有不同。古代的“僭”由“仌”和“巤”兩個部分組成,而“縱”由“糹”和“豖”構成。這兩個字形在演變中逐漸簡化為現代的形态。
1. 他總是把自己的權力當作無所不能的工具,完全忽視了法律的限制,可謂是完全失去了節制,純粹一副《僭縱》的模樣。
2. 這個公司的老闆任意妄為,利用職權進行不合法的活動,展現了一種明顯的《僭縱》行為。
1. 僭取:某人超越自己的權力或範圍,霸占他人的財産或地位。
2. 隨意縱容:對某人或某事物的行為放任不管,沒有限制或限制很少。
傲慢、放縱、任性
克制、約束、遵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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