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臯禽”。鶴的别名。《文選·謝莊<月賦>》:“聆皐禽之夕聞,聽朔管之秋引。” 李善 注:“《詩》曰:‘鶴鳴九皐。’皐禽,鶴也。” 唐 韓愈 《和崔舍人詠月》:“花樹參差見,臯禽斷續聆。”
"臯禽"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彙,專指鶴類禽鳥。該詞源自古代文人對鶴栖息環境的觀察,《漢語大詞典》釋其本義為"即鶴",因鶴常栖于水澤邊的高地("臯"指水邊高地),故以栖息地代稱物種1。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臯"字最早見于甲骨文,本義為沼澤、水邊,《詩經·小雅·鶴鳴》便有"鶴鳴于九臯"的記載,此處"九臯"即指深遠的水澤1。晉代謝莊《月賦》中"聆臯禽之夕聞,聽朔管之秋引"的文學描寫,李善注明确指出"臯禽,鶴也",這是該詞在古代文獻中的典型用例1。
在傳統文化語境中,臯禽具有特殊象征意義。宋代梅堯臣《題劉君東池》詩"君當作臯禽,我當作汀草"的表述,既體現了鶴栖水澤的生物習性,更寄寓了文人追求高潔品格的審美理想1。《文選·鮑照〈舞鶴賦〉》李周翰注強調"臯禽,鶴也。謂養于臯澤之中",進一步佐證了該詞的生物學特征與人文内涵的統一性1。
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及《文選》李善注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等權威典籍。
“臯禽”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和文學背景如下:
“臯禽”指鶴的别名,源自《詩經·小雅·鶴鳴》中的“鶴鳴于九臯”(鶴在深澤中鳴叫)。其中“臯”原指水邊的高地或沼澤,而非高山,因此該詞更側重描述鶴栖息的自然環境。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比喻清高自傲的人”,這可能是對“鶴”象征意義的延伸解讀。但傳統文獻中,“臯禽”始終以鶴的本義為核心,未見直接用于指人的記載。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文選》相關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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