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衆神。《晉書·樂志上》:“衆神感,羣靈儀。” 清 龔自珍 《五經大義終始論》:“至澹以應羣靈,至沖虛以應兆人。”
“羣靈”釋義
“羣靈”為“群靈”的異體寫法(“羣”是“群”的異體字),指衆多神靈或天地間各類靈性存在,多見于古代文獻與祭祀語境。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二者結合為“群靈”,強調神靈體系的多元性與普遍性。
古代帝王祭祀時,“群靈”泛指天地山川諸神。如《史記·封禅書》記載帝王“遍群神”,即祭祀日月星辰、山川地祇等衆神,體現對自然力量的敬畏。
道家與民間信仰中,“群靈”可指萬物有靈,如《抱樸子》言“山川草木皆有靈性”,反映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念。
“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其中“群神”即“群靈”,指代除天地、宗廟外的衆神。
郊祀歌“群靈噫噫”描繪衆神降臨的肅穆場景,印證其作為祭祀核心概念的地位。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标注權威紙質文獻來源以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羣靈”是“群靈”的異體寫法(“羣”為“群”的古體字),其含義可從古代文獻和現代用法兩個維度解釋:
古籍中的本義
原指“衆神”或天地間的靈性存在,常見于古典文獻。例如:
現代擴展含義
在當代語境中,詞義延伸為集體力量或靈性集合,例如:
使用注意
該詞屬書面語,日常較少使用。若涉及古籍引用需注意字形差異(羣/群),現代寫作建議用“群靈”。
建議結合具體文本語境判斷其指向,若需進一步辨析可提供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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