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威棍的意思、殺威棍的詳細解釋
殺威棍的解釋
見“ 殺威棒 ”。
詞語分解
- 殺的解釋 殺 (殺) ā 使人或動物失去生命:殺生。殺敵。殺雞取卵。殺一儆百。 戰鬥,搏鬥:殺出重圍。 消減:殺風景。 藥物等刺激身體感覺疼痛:肥皂水殺了眼睛。 收束:殺價。殺尾。 勒緊,扣緊:殺車。 用在動詞
專業解析
"殺威棍"(也常寫作"殺威棒")是中國古代一種特定的刑具和刑罰方式,主要用于公堂之上對新到犯人進行威懾。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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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與用途:
"殺威棍"指舊時官府對新收押的犯人施以的一頓棍棒,目的是挫其銳氣、滅其威風,使其懾服于官府的權威,不敢在審訊時狡辯或反抗。它并非針對具體罪行的懲罰,而是一種下馬威式的威懾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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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源與構成:
- “殺”:此處意為“削弱”、“消除”、“壓制”。
- “威”:指威風、氣焰、銳氣。
- “棍/棒”:指行刑用的棍棒。
合起來,“殺威棍/棒”即指用來壓制犯人威風、氣焰的棍棒及其所代表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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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背景與實施場景:
這種刑罰常見于中國古代的衙門、監獄。新犯人(尤其是被認為桀骜不馴或有身份的犯人)被押解到後,往往先不問情由,按例責打數十棍棒。此做法在明清小說(如《水浒傳》)中有生動描寫,反映了當時司法制度的嚴酷和以威權壓服的特點。例如,《水浒傳》中林沖、武松等好漢初入牢城營時都曾遭遇“殺威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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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義與文化影響:
在現代漢語中,“殺威棒”一詞常被引申使用,比喻為了震懾對方、使其服從而采取的初步嚴厲措施或下馬威。例如:“新官上任三把火,他這第一把火就是給下屬們來了個殺威棒。” 這體現了該詞從具體刑具向抽象威懾手段的語義演變。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該權威詞典收錄了“殺威棒”詞條,對其作為“舊時犯人收監時,為挫其兇焰而施行的棒刑”的本義進行了明确解釋。 (可參考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版本)
- 《水浒傳》(施耐庵著):如第九回《柴進門招天下客 林沖棒打洪教頭》及多處情節,詳細描述了牢城營中“殺威棒”的實施過程及其在故事中的作用,是理解該詞曆史背景的重要文學依據。 (推薦參考中華書局或人民文學出版社權威版本)
- 《中國法制史》(張晉藩著):此類法制史專著在論述古代刑罰制度、監獄管理時,會提及類似“殺威棒”這種用于震懾新犯人的慣例性體罰,屬于司法陋習的一部分。 (可參考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等版本)
- 《中國古代刑具史》(相關研究著作):專門研究刑具的著作會對“殺威棒”的形制(通常為水火棍)、使用場合及目的有更具體的考證和描述。 (可查閱國家圖書館相關館藏或學術數據庫)
網絡擴展解釋
殺威棍(又稱“殺威棒”)是古代中國監獄中對新到犯人實施的一種威懾性刑罰,主要用于打壓其氣焰,便于後續管理。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作用
殺威棍是木制刑具,最初源于宋代牢獄制度,尤其在《水浒傳》中被多次提及。其核心目的是通過肉體懲罰震懾犯人,迫使其服從監管,防止反抗或滋事。
二、曆史與制度依據
- 宋代起源:據文獻記載,宋代牢城營接收新囚犯時需執行“太祖武德皇帝留下舊制”,即對犯人施以一百棍棒。
- 執行規則:若犯人在發配途中患病,可暫免刑罰,但補打與否由獄吏決定,成為索賄的借口。
三、種類與威力
根據描述,宋代殺威棍分為三種:
- 普通柳木棍:用于輕微懲罰,傷害較小。
- 三棱木棍:重約12斤,粗端為三棱柱,殺傷力較大。
- 灌水銀棍:中空灌水銀,一棍相當于普通五棍,可擊碎千斤石獅。
四、實際應用與規避手段
- 賄賂現象:犯人常通過賄賂獄吏減免刑罰,如林沖花錢免去一百棍,而武松因性格強硬選擇硬抗。
- 威懾效果:據《水浒傳》描述,一百棍可緻人“七死八活”,甚至比死刑更痛苦。
五、文學與文化影響
該刑罰在元雜劇(如關漢卿作品)及明清小說(如《水浒傳》《醒世恒言》)中頻繁出現,成為古代司法黑暗與階級壓迫的象征。
殺威棍不僅是古代刑罰工具,更反映了封建牢獄系統的權力運作模式。如需了解更完整的分類或曆史細節,可查閱《水浒傳》相關章節或宋代司法制度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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