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察或管理地方事務的官吏。 漢 荀悅 《漢紀·惠帝紀》:“諸侯王, 高帝 初置之,金印紫綬,治其監官,掌監郡縣,秩比六百石,後為刺史。”《後漢書·百官志五》:“裡有裡魁,民有什伍,善惡以告。本注曰:裡魁掌一裡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檢察。民有善事惡事,以告監官。”《宋史·職官志七》:“諸鎮置於管下人煙繁盛處,設監官,管火禁或兼酒稅之事。”《西湖佳話·錢塘霸迹》:“吾初起兵時,與 錢鏐 、 劉孟安 、 阮結 、 富陽 聞人宇 、監官 徐及 、 新城 杜稜 、 餘杭 淩文舉 、 臨平 曹信 ,俱為都将,號稱‘ 杭州 八都’。”
國子監、将作監、欽天監等官署的官員。《舊唐書·禮儀志四》:“貸錢一萬貫,五分收錢,以供監官、學生之費。” 宋 歐陽修 《濮議一》:“第一劄子催修營房,責中書何不速了,因請每營差監官一員。”《明史·職官志三》:“﹝ 洪武 ﹞三年改司天監為欽天監。四年詔監官職專司天,非特旨不得陞調,又定監官散官。”《清史稿·職官志二》:“并定監官升轉不離本署,積勞止加升銜,著為例。”
“監官”是中國古代官職名稱,主要職責為監察或管理地方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監官指代表君主監察各級官吏的官員,其核心職能是監督地方行政、司法及官員行為,确保政令執行。該詞由“監”(監察)和“官”(官吏)組成,強調對官員的監督管理。
該職多次見于《漢紀》《宋史》《清史稿》等史書,例如《宋史·職官志》提到“諸鎮設監官,管火禁或酒稅”。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監官制度,可查閱《中國曆代職官辭典》或《漢唐監察制度史》等專著。
監官是一個漢字詞語,由“監”和“官”兩個字組成。
“監”字的部首是“皿”,筆畫數為12;“官”字的部首是“宀”,筆畫數為8。
《監官》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古代官制中。它指的是負責監察國家官員工作情況的人,可以理解為監督官員的職位。
《監官》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監官」。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監官》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具體需要查閱相關古代資料。
1. 他被任命為監官,負責監督官員的工作表現。
2. 監官認真地巡視了各個部門,以确保工作的正常進行。
3. 這個國家的監官制度能夠有效地遏制官員的腐敗行為。
監察官、監督官、監管官、監令官等。
監察官、監督員、巡視員、督察等。
被監督者、被監察者、被監管者等。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