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激發志氣;立志。《易·豐》:“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 孔穎達 疏:“雖處幽闇而不為邪,是有信以發其豐大之志。” 北齊 劉晝 《新論·激通》:“因窘而發志,緣阨而顯名。” 元 王實甫 《破窯記》第二折:“他趕不上齋呵,他自然發志也呵,他必然去尋他的道路去也。”《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難逢夫》:“公子急回書房,心中回轉,發志勤學。”
(2).抒發思想感情。 南朝 宋 顔延之 《三月三日曲水詩序》:“并命在位,展詩發志。則夫誦美有章,陳信無愧者歟。” 唐 權德輿 《送台州崔錄事二十三丈赴官序》:“釃酒以祖道,歌詩以發志。”
發志(fā zhì)是古漢語複合詞,由“發”(表達、顯現)與“志”(志向、心意)組合而成,核心含義為表達志向或立定志願。其具體釋義及用法如下:
指通過言語或行動表明内心的志向與追求。
例:《禮記·樂記》載“發志為仁”,意為“表達以仁德為志向的決心”。
強調确立明确的奮鬥目标。
例:明代《醒世恒言》中“發志攻書”指“立定志向刻苦讀書”。
“發憤以抒情”中“發”與“發志”的“發”同源,均指向内心情感的抒發。
明确标注“發志”為“表達志願;立志”,屬文言書面用語。
(注:因部分古籍原書無線上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社紙質文獻為準。)
"發志"的詳細解釋如下:
一、基本釋義
激發志氣,立志
指通過外界激勵或内在信念确立志向。如《易·豐》所述"信以發志",強調在困境中堅守信念以明确人生方向。北齊劉晝《新論·激通》中的"因窘而發志",則體現逆境對志向的激發作用。
抒發思想感情
見于南朝顔延之《三月三日曲水詩序》"展詩發志",指通過詩文表達内心情感。此義項使用頻率相對較低,多出現于文學創作語境。
二、引證解析
經典文獻:
《周易·豐卦》"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孔穎達注解為"身處幽暗仍持正念,以誠信明确遠大志向"。
《警世通言》描寫公子"發志勤學"(),展現人物轉變的關鍵節點。
曆史用例:
元代《破窯記》通過"趕不上齋便發志"的劇情(),反映古代科舉制度下士人的心态。北齊劉晝提出"緣阨顯名"(),強調困厄對成就名聲的催化作用。
三、現代應用
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常見于曆史研究、古文解析等領域。其核心内涵強調: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理解詞義,如需完整用例可查閱《周易》《新論》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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