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骼。指軀體。 宋 蘇轍 《服茯苓賦》:“雖復效骨革於刀幾,盡性命於杵臼,解急難於俄頃,破奇邪於邂逅,然皆受命淺薄,與時變遷。”
骨革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字源和古籍用例中探尋。現結合權威辭書解釋如下:
字義分解與基本含義
“骨”指人或動物的骨骼,“革”指去除毛并鞣制的獸皮。“骨革”本義指去除血肉後剩下的獸皮與骨骼,引申為事物的主幹或基本框架。《漢語大詞典》釋為“骨骼和皮革”,喻指“軀幹”或“事物的主體”。
引申義與古籍用例
在文獻中,“骨革”常比喻剛毅堅韌的品格或體魄。如《後漢書·窦融傳》載“(窦融)骨鲠貞亮”,其中“骨鲠”與“骨革”意近,均強調如骨骼般剛直、如皮革般堅韌的特質。《辭源》亦指出其可形容“剛強不屈的體格或精神”。
現代使用與關聯詞
現代漢語中,“骨革”一詞已罕用,但其語素義保留在“骨骼”“革除”等詞中。需注意與“骨鲠”(剛直)、“革骨”(脫胎換骨)等近義詞的區分,避免混淆。
參考資料:
“骨革”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出現在古文或成語中,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面拆分
“骨”指人的骨骼,“革”原指加工後的獸皮,在成語中可引申為皮膚。因此,“骨革”字面可理解為“骨頭和皮膚”,代指身體的各個部分。
整體指代
更多文獻(如宋代蘇轍的《服茯苓賦》)将其解釋為“骨骼”或“軀體”,強調人體或動物的整體結構。例如:“雖復效骨革於刀幾,盡性命於杵臼”中的“骨革”即指軀體。
以上解釋綜合自權威詞典及古文用例,其他網頁(3-5)内容與前者重複或權威性較低,故未單獨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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